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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难怪,要在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方做生意,没点自己的特色是不行的,像这类店铺,就算拿钱硬砸,大概也开不了多久。



    但是今日这么一看,这羊脂白玉还是有羊脂白玉的好,看着还是比一般木簪要漂亮清灵。



    苏冠容在店前看了一会,拿起一个珠钗,仔细看了眼,就放下了,接着又拿起一盒胭脂,打开瞧瞧,又闻了一下,又放下了。不一会儿,这摊子上的东西都被她拿起来看了个遍,但她也就看看,并不尝试。



    说着,便往店外走去,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架势。



    老板又拿起另一个:“那这个呢,是茉莉的味道,清淡的很,应当很适合姑娘。”



    伙计话里的轻视之意显而易见

    苏冠容左右看了一会,突然就看中一支发簪,样式是极为简单的流云样,可那通体透白的颜色,还有如凝脂的质感,一看就是上等的羊脂白玉。



    她平日在屋子里大都只用木簪,一来是方便快捷,二来是她头发丝滑,她绾发时又有些随意,因此有时稍微动作大一些,就会让发簪掉下来,若是选了玉制的发簪就总要担心会摔坏了,所以屋里常备的都是木簪或者象牙簪之类不太会摔坏的。



    不自觉间,苏冠容便拿现代的商业经验套在古时的情况上了。



    她漫无目的,只想闲逛散心,因此脚下步伐很慢,十分悠哉。



街上走去了。



    比如从相府正对的方向走过去,就是贩卖一些首饰胭脂的地方,因此逛这里的大都是女子,不过与苏冠容不同,她们大都打扮的极为精致,而且身边多有丫鬟小厮陪同,以防万一。



    她漫无目的的走了一会,便走到这条胭脂水粉街的尽头,却发现在那尽头的地方,竟有一家店里的客人都站到外面去了,这倒是少见的很。



    要知道,光这么一个簪子,就能抵得上这家店在京城一年的房租了。



    本朝风气开放,并不禁锢女子抛头露面,但是像这样出来招揽生意的却不常见,不过这样似乎也情有可原,毕竟女子才最了解女子喜欢什么,又适合什么,也难怪这里生意好一大截了。



    一旁的老板凑过来,试图向她推销:“姑娘,且试试这个颜色,是京城时下最流行的颜色呢。姑娘家都喜欢的。”



    其实以苏冠容的性格,对首饰之类的东西远不如纸墨笔砚之类的东西来的有兴趣,但她今日就是闲来无事,于是走了两步便站在一家店铺前面,老板在门口摆了不少样式漂亮的首饰,还特意备着胭脂以供客人试用的。



    恰逢今日是每月一次的市集,从城外也有不少农户带了家里的东西过来贩卖,因此这街道便格外热闹。京城对商贩有专门拨人管辖,特别是每月的集市,更是区域划分十分严格,并且时刻都有官差在街上巡逻,遇到争执就会立刻上前调解。



    老板手里拿着正是刚才苏冠容第一个拿起来的颜色,是用玫瑰花做成的,还混了珍珠粉,女子涂抹时显得莹润光泽,因而很受时下的姑娘喜欢。



    苏冠容伸出手去将那玉簪拿在手里,她自己也肤白的很,一时间倒让人分不清,是这玉簪更加通透,还是她的手更莹润了。



    这么上等的羊脂白玉簪,平日里是不会拿出来的,只有贵客来时才会让客人看。今日是不巧,刚好原先放在这儿的另一个黑檀木簪被买走了,老板为了吸引客人,便把这压箱的宝贝给拿出来了。却不想后来的客人都喜欢花哨的东西,反而对这真正贵重的宝贝看不上眼。



    苏冠容少见的起了几分凑热闹的心理,便也上前往店里走去。



    这店铺面积不大,但是客人却很多,一些小厮站在门口守着,只有丫鬟陪着自家的小姐在里面逛,也亏得如此,虽然从远处看着外面人多,但进来时才发现还有些位置。



    苏冠容推却:“不了,我不喜欢玫瑰。”



    她不爱玫瑰的味道,连屋里的胭脂都没有以玫瑰为原料的。



    苏冠容又去看店里摆的商品。也多是试用的,但是比起之前的店面,这里要更丰富一些,不仅色彩更多,连珠钗的样式也多了几倍。里面不乏一些极为贵重的东西,不过都是摆在柜子上的。



    因生意好,连店里请的伙计都比别家多了好几个,且还有几个女子,各自跟在不同的客人旁边介绍。



    一旁的伙计看到她的动作,又看她一身简单随意的衣服,立刻上前道:“姑娘,这簪子可贵的很,您手上还请当心些。”



    这之后她又逛了几个店,里面大同小异,也难怪客人都不多,老板也热情,估摸着进货的地方都差不多,所以里面的商品也都类似。



    这老板还真热情。苏冠容往后退了两步,摆摆手:“我只是来瞧瞧罢了,老板不用顾及我,先去招呼其他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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