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乱点鸳鸯谱</h1>
真正打败他的,是那句“陈澜哥”。
这么亲昵自然的称谓,第一次从她口中听见,与另一个男人。她面色柔情,低眉顺眼的模样落在陆禾眼里,是重重的一记耳光。打散了他的三魂七魄,连带着从前种种的死缠烂打。怎么叫他有勇气打扰,她的世界,真的没有他了吗。
三十年的人生里,陆禾第一次对自己产生质疑,大约是自己不够好,擅自打乱她的人生。凭着年少的那份执念,靠着树下的一见钟情,死死牵绊着她。自己,到底是错了吧。
在陆禾陷入深深的自我否定里,那扇半掩着的门开了,陈澜从里面出来,顺手关上了门。
他转身,明目清澈又笃定,看着对面靠墙沉思的男子,仿佛早就知道他在这里,丝毫没有惊讶。陆禾头稍稍低着,视线看着地面,握着香槟酒杯手垂在一侧,单手插着西裤口袋,剪裁合身的西服衬托得他提拔非凡。这样一个男人,任谁看了都会视为假想敌。太优秀也会给人压力,不论皮囊,还是家世。
“hey,Henry,好久不见。”陈澜伸手拍了拍陆禾的肩,用他们惯用的方式打招呼。
门开的那一刻,陆禾就察觉了,视线里出现一双男士皮鞋,他眉头微微一皱,有些失望。但听到熟悉的声音喊自己的英文名,又有些诧异地抬头。“Leron?是你?”原来……是他。
“入乡随俗,陈澜。”陈澜说出自己的中文名,伸出手。
“陆禾。好久不见。”陆禾自报家门,回握住他的手,两个挺拔的男士在这一刻交锋,心里都有些说不上来的滋味,昔日投缘的好友,非要用这样的方式重逢,为着同一个人。
心爱的少女还隔壁房间,丝毫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还是陈澜率先松开了手,笑容熠熠,像是有了十足的底气。那脸上的笑容得体大度,挑不出一丝毛病,陆禾只觉得刺眼,与适才看到的画面交错在脑海中,乱的一塌糊涂。
“我还有事回禀爷爷,先走一步。你若闷了就四处逛逛,这旁边的风景还是值得看看的。”陈澜说道,一幅主人家的口吻。确实,纪老爷子当他半个孙子,从不拿他作外人。方才楼下迎宾,也是陈氏父子同纪年琴一道,里里外外打点了不少。
陆禾点了点头就当回话了。陈澜留下一句“自便”就走了。
面对空无一人的走廊,以及前方紧闭的房门,陆禾握了握拳,还是没有走过去敲响那扇门。一个转折,便离开了。来时的满心欢喜都在这一幕偶然之后,被撞得四分五裂。剩下一些侥幸的不相信,支撑着期待。怎么会是他呢。
“我也是Z市的,真巧。”
“你好,我是Leron,哈弗医学系。”
“我有个特别漂亮的妹妹。”
“她从小身体不好,但是特别聪明,我没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孩子了……”
“学医嘛,是为了方便照顾我妹妹。”
“我父亲也是医生……”
“心内科真的很难懂,可是我不能放弃……我要足够强大。”
当年的对话,断断续续串联起来,是残酷的现实。
陆禾当年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新闻传播系,一次暑期远足,遇上了同是Z市的陈澜。两人来自同一国家本就拉进了距离,一问之下,居然是同城。世界真小。那次远足地点是附近几公里的国家森林公园,除了各名校学生,还有一些身强体壮,酷爱旅行的老年人,装备比他们这些年轻人还齐全。
远足途中,一名60出头的中年男性不知为何突然倒下,抽搐几分钟便毫无意识。身为医学院学生的陈澜毫不犹豫就加入抢救,陆禾在一旁辅助,心外压了半小时,昏迷的男士才逐渐转醒,救护车赶来把病患接走。周围一片掌声,大家对这两个黄皮肤的少年大加赞许。
陈澜不顾酸涩不已的手臂,捞起背包继续前行,反观陆禾,倒是满头大汗的惊魂未定。看着颤抖的双手,刚刚救了一条人命。这感觉太奇妙了。
“我第一次在实验室里解剖尸体的时候,也是你这样子,勇敢点,man。”陈澜显然是取笑他。拉了他一把,就继续结伴通行了。
自那次事件以后,两人正式成为了朋友。虽然两个校区离得远,但寒暑假期,或平时有假,基本上都会约上旅行,或者打球。陆禾比陈澜大了两岁,但陈澜初中就在美国读书,什么节日好玩,什么东西好吃,什么地方打工更多小费,都了如指掌。
友谊就在这样的接触下升华。
美国那些年,没有家人陪伴,没有纪得介入的他们俩,成为了难能可贵的朋友。都是绝顶聪明的人,有些界限都不会去触碰。陆禾没有问陈澜为什么明明家境富裕,不愁吃穿,却还是坚持打工;陈澜没有问陆禾为什么刚来美国就拼了命修学分,分分钟想回去的感觉。他们都没有过问对方的家世人情,友谊纯粹到只谈当下。
Leron是全美天才医学院少年,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报纸都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