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流逝,等到鸟儿鸣叫后起床,麻木的,行尸走肉的继续去公司工作。直到他开始留宿公司,才开始慢慢的恢复了正常。
单墨白临走时应该是仔细打扫过了,窗明几净,私人物品几乎都不见了,包括爱用的杯子和碗。
秦屿在每个房间里都转了一圈,心头涩的难受,深吸一口气走到门口,对在门外安静等他的许诺说:“走吧。”
“叔叔这么快就出来了?这还没十分钟呢。”男孩眨巴了下如小鹿般柔软清澈的大眼睛,往里面走了两步,好奇的往客厅瞧了瞧:“他不在吗?”
“嗯,你不是还要去别的地方吗,我们快走吧。”
秦屿心烦意乱,赶着把人往出推,许诺被动的往出走,中间不小心碰到了鞋柜。
一声沉重的响声,不锈钢的鞋柜被撞的移动了几厘米,一个躺在角落里的东西滴溜溜的滚了出来,正好滚在了他的脚下。
“这是什么?”他好奇的弯腰去看,发现是一支做工很好的钢笔,上面刻着单墨白的名字,很细,字迹苍穹有劲,一看就是用心写的:“钢笔?”
“让我看看。”
秦屿瞬间就意识到了是什么,连忙去看,在见到自己一笔一划刻上去的名字后瞳孔骤然收缩了一下。
……会扔到这个地方,是已经完全把他忘了吧。
他感伤的想,弯腰将其捡了起来。
钢笔脏兮兮的躺在他的手心,柱身被帅折了,笔帽上面好像被人用力捏了很久,留下几个清晰的指印,臊眉耷眼,瞧起来落魄的很。
要是往日,凡事吹毛求疵的总裁自然看不上眼。但也不知是旧情作祟,还是上面的指印过于触目惊心,他摩挲了一会,最后还是放进了口袋里。
“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