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摆着一架老式钢琴,他脱下了外套,挽起了袖口,为我弹了一首Winter gloves。
油烟机静静的抽风,平底锅里的汤汁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玻璃窗沿积满了厚厚的雪。
我穿着很简单的毛衣,包tun裙,拖鞋。
头发撂在右肩膀上,手里的铲子慢吞吞的搅着滚动的汤圆,他的钢琴还是弹得那样好,我很喜欢。
音乐是顶浪漫的,人也是我顶喜欢的,他有温柔的眼,挺拔的鼻,水润的唇。
多巴胺分泌的过于旺盛了。
我想起十八岁生日他为我弹吉他,唱那首好远久的歌。
用我的手牵着你向前走
不愿再让你低头
原来若即若离不受你的左右
这爱情来的不是时候
因为我狂恋你才不愿意放手
你却执意一人等候
爱情徒有虚名向左走向右走
缓过了不寻常的节奏
暖气徐徐吹着我的发,我拧了拧煤气灶,火势调小。
封廷之弹完了这首曲子,我的饭也做好了。
喜欢吗?
他问我。
我笑着答话,为我学的吗?
不是。他说。
为女朋友学的?
小逢,封廷之说,你还记得梁臻吗?
嗯。我吃了一口饭,笑眯眯问道:怎么了?
她生病了。
很严重吗?我说,是觉得我会认识好的医生吗?
他不置可否。
你拿什么跟我换?
什么都可以。
移情别恋是必然的,十字街口前我松了手,他选择了别人,是必然的。
只是,为什么是她?
我想不明白。
她是短头发,眼睛下有痣的小女孩,她和我是完全相反的方向。
我没有心思去想,也不想去想。
我要让他自己对我开口。
那时候,梁臻和我坐在天台,她搓着手,龇牙咧嘴的在咬冰棍。
她笑嘻嘻的说,我知道你怎么想的。
你喜欢把城堡砌的很高,但你又希望有人能不惧危险的来爱你,是吗?
我希望他一直爱我,只爱我。
我要他的心里只有我。
我真的很喜欢他,他伏在我耳畔喘息,无意间发出的闷哼,灼热的体温,都是我喜欢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能和别人一样,他为什么不能牵着我的手向前走,为什么这爱情来得这么不是时候。
我不想放手,我也后悔了。
我爱他。
我们在下半夜做爱,最近我喜欢后入,我喜欢他抱着我的腰,抬着我的腿,毫不留情的顶撞。
我的意识在沸腾的情欲里沉浮,我的爱在被冲击,在蒸发,在分崩离析,最终又凝聚组合成新的爱。
我流着泪吻他,我咬破了他的舌尖,攫取了他所有的一切,我和他十指相扣,我在他身上起伏,汗和泪混合,过山车中达到最高点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呆呆的看着他隐忍的闭眼和咬唇。
于是,我脱口而出了那最不该说的三个字。
我一直很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