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喜欢这里。”
“......”静踌躇了一阵子,最后还是沉默了。
刚到这间中学,我认识唯一一个人,就是她。无可否认,她漂亮,聪明。现在她的竖笛吹起来已经看不出当初的鬼哭神嚎,相反地,无比的清幽渺远,可见这几年来她的确下了苦功。她还是像以前一样总跟在我后面,像小狗的尾巴一样吊着,惹得班里的人经常嘲笑她,说她像小媳妇儿。她也不反驳,悄悄羞红了脸。唯一不同的是,她不再叫我“哥哥”,取而代之的是亲切无比的“清阶”。她对我的好,我不是不了解。但她越这样,我越想远离她。
因为在这里,清楚我遭遇的,也只有她。然而,我来这间学校的目的,不过是要摆脱以前的Yin影,以为周围不再有人清楚我的身世,我便可以像其他人一样生活学习。她到来的那一刻,我居然感受到一丝的压抑。就像一个计时炸弹一,无时无刻提醒着我。
我宁愿在别人面前,我们两人互不相识。或者这样我的内心会好过一点。
然而,她就像影子一样跟随着我,从初中升上高中。进入那所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
后来我当上了该校的漫画社社长。正当我以为自己可以大展拳脚的时候,她居然又奇迹般地出现在漫画社会议室内,这一刻我几乎绝望了。当时我很后悔没有亲自主持漫画社新成员的选拔,现在即使我多么不愿意,也不可能把已经进入漫画社的她驱赶出去。后来我知道,她为了进入漫画社,放弃了演奏队的位置,恶补了两个月漫画技法,终于获得选拔人员的认可。
“不要再跟着我。”私底下我曾这样跟她说。
“为什么?”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我不喜欢你,更不喜欢你跟着我!”即使这样的话很伤人,但是这却是最直接的解决方法。
“我会为你排除万难的。”她就是那么死心眼。
“静,不要这样。‘万难’总在‘排除’之后,‘万难’之后还有‘万难’......”
她也不气馁,第二天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出现在我眼前。我也就没有了办法,只能由她去了。
著名的漫画家几米说过,世界上就有那么多的巧合,两条平行线也有交会的一天。
在高二那一年,我遇上她。周琦璇。
冥冥中早有注定。连一向不信鬼神的我也不得不相信“缘分”。即使相隔了那么多年,在不同的地方,我依然遇上了你。
那个在庙会狠狠地咬了我一口的小不点,再到那幅《快乐的小新》,之后就是告示栏前的相遇,一切都像上天安排。她的倔强任性,她的心无城府率性而行,她的笑与哭,如同那场淅淅不息的雨水,点点洒落在心田,那些埋藏的嫩绿便孳孳生长起来。
说真的,在她身上,我看到自己。那个内心孤单的人在黑暗中苦苦挣扎。唯一不同的是,她的悲伤描在漫画里,而我,面对自己最具天赋的才能,也无法刻画内心的点滴。
独处是最安全的。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受到那份安全。恬静,没有丝毫纷争怨念,只是偶然掠过淡淡的悲哀。
当她哭着跑过池塘的那一刻,我没有抓住她,或者就是这一瞬间我失去了拥有她的唯一机会。在自修室窗户看到她惊慌地躲在桌子下,那时我应该走进去,如同开学时遇见她那一刻:“来,我带你走。”然而,我终究没有迈开脚步。因为我看见他,宋思晨。那个男生坐在她旁边,把身上的一副脱下来掩盖着她,我想,我该离去。
我以为自己早就什么都不在乎,孤身一人来到这所学校自生自灭。然而,我发现,我终究还是在乎的。当她在台上执过宋思晨的麦克风,为他唱完那首未完的《第一次》,我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那紧握的双手,未曾远离。如果能听到心碎的声音,或者我会惊讶于它的脆弱。
即使她如何掩饰,恋爱中的女生那种忐忑终究表露无遗。
“你无法欺骗我的,周琦璇。因为我就是你。现实生活中的另一个你。”我在心中暗念。
她最要好的朋友李韵莎的确是一个洞察天机的人,仅从我第一次进入她的空间,就清楚的知道我是谁,即使我用的仅仅是网络名。她让我知道很多关于周琦璇的点滴。那是她平时不肯对我说的生活。每当周琦璇遇到不愉快的事,她都会来跟我“通风报信”,让我如同未卜先知一样来到周琦璇身边。
起初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帮助我。
她跟我说:“我知道你能照顾她,你喜欢她,不是吗?”
我苦笑地回答:“是的,我喜欢她,但是她不需要我。”
“不,她会需要你的。”她无比肯定。
我承认,我懦弱。即使在周琦璇家发生这么大的变故时,心急如焚的我也仅仅是借助一个“打错”的电话来了解她的情况。
“喂?” 她的声音略显沙哑,看情况像刚哭过。
“是***第一中学的李韵莎吗?可以约个时间出来聚聚吗?”慌忙中,我随便编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