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毛衣。我想就这么扔了它,又觉得缺乏仪式感。就算自己不慎爱上了人渣,可它毕竟还是寄托了我的感情的。与过去的自己决裂,应该有一些——激情。
"别扫了。我们去环湖公园,你骑电动车带我。"
我背着背包,从车库里拿出一小瓶丙酮,叫上我的寄居蟹就出发了。尽管他的表情告诉我,他对我的神智有所怀疑,但他从不敢质疑我的命令。
环湖公园是市内少数几个允许露天烧烤的景点,秋夜的景色也正合适。无视路人惊诧的目光,我跳下尚未停稳的电动车,把毛衣扔进了仍未熄灭的篝火堆。
"老大,你这是在——"
凌季康看着我掏出那瓶丙酮,毫不犹豫地浇了上去,表情恐怖极了。
"小学弟,我这就给你补一节有机化学。"
我潇洒地一笑,坐回了尚且温热的后座。
看着自己的心血痛苦地翻滚着,燃烧着,最后化为一缕缕难闻的青烟,我的所有情绪终于不复存在。我对着漫天星辰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为任何一个男人织毛衣了。凌季康大概明白了我的心思,任由我霸占着他的腰,靠着他的后背。
我一向不喜欢唱民谣的,觉得他们终日无病呻吟。只有今晚,当我躲在康康的被窝里,听着同样一丝不挂的他自弹自唱时,我才明白了此中滋味——原来我一直都错了,浅薄的人是我。
"哦~~~你还给煞笔织毛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