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第二天华城睁开眼睛时,玉枢竟然没有离开。许久没有如此的清晨,她抱着他的手还在他胸口,华城带着傻子似的笑容翻了个身,将她搂在怀里。
“你再把我抱紧些就不怕非天杀了你?”玉枢确有此担忧,沾了华城的味道回去,非天定然会不高兴。虽然非天无论如何也会知道,但若是不除味道回去,在非天眼里无疑是一种挑衅。
“你会让他杀了我吗?他可是听你的,为了让你高兴可是什么都能答应。”
“你别胡说。他不是这样的。”
“你是说他不爱你?还是你不会护着我?”
玉枢指尖点了点他的胸口:“你就仗着我喜欢你,不把自己的小命放在眼里。你收敛些,别去挑拨他。”
“我哪里敢挑拨他。他要是真怒了,哪有我们一家的活路。”华城所说的一家显然不包括玉枢。
华城身上的味道若有若无地传入玉枢的鼻间。平时只会觉得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气,却因为太过浅淡而无法辨识是什么香味。只有碰触他的皮肤,他才会像奏响乐章的箜篌,将那香味从碰触之处散发而出。不同于林青身上清莲香气的单一,华城身上的香气层次丰富而每次有有所不同,随心所欲因情因景,因为男性的身份而多了些雅少了些艳。
春日一片新绿,玉枢拉着华城漫步妖都的街市。其实华城觉得没什么好看的,这一条街买饮食的是他的产业,那边子衣铺首饰也是他的产业,哪家铺子卖些什么他一清二楚再熟悉不过。只有那些卖法器和丹药的铺子不是他在管,前者是花袭城的,后者则是程远掌事。程远不太懂经商,但是处理事务的能力还是有几层的,盈利算不上最好的,也没什么大的过错,权当送给义父打发时间。
今日是狐族集会的日子,妖都附近的狐族都聚集在这里载歌载舞。有的变化人身,有的则以半妖之形,皆衣着艳丽,妆容华美。因而今日的街市也分外热闹,玉枢与华城并肩与那两两的情侣一般。
玉枢看上一只狐狸面具,华城径直从那贩子手里拿了给她。
“你怎么不付钱?”
“笑话,我的产业为什么要付钱?”华城嘴角翘起颇有些骄傲之态,挥手一指 :“从这里到那里,目光所及,都是我的产业。”又指了指东边街头那家华丽的阁楼,与华城一家居住的花楼伎坊不同,这处琅轩玉宇华丽大气:“除了那一家……”
为华城戴上面具,玉枢欣赏着男人下半张脸的姿容。闻言,玉枢噗嗤笑出了声,怎么最漂亮的一家反而就不是他的了。
看透玉枢所想,华城笑得更开心,走到玉枢身后附在她耳边道:“那家,是我儿的。”华城的香息吐在她耳后,玉枢脸颊飞红,猛地转身含住他说话的唇瓣。
“怎么说是你儿子,难道不也是我儿子?”华城没有从前那么没了她就不可活的样子,甚至不再和林青争风吃醋,玉枢反而不甘心而患得患失了起来,这时不可理喻地钻起了牛角尖。
华城没有答脸上半面狐狸面具笑眼盈盈,仿似没有听见:“你喜欢歌舞?方才见你看那些狐狸眼珠子都不转,那些个群魔乱舞算什么,我带你去看个好的。”
玉枢就这样被他牵着走,半分没有了主妻的威严。华城被林青害死之前,他还是人的时候,也曾经有这样的情景。那时他不知道她是谁,掏心掏肺对她好却是真的。那样毫无保留的笑容,恨不能将这世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后来,他因嫉妒毁了林青,他们也不欢而散。她当时只想着林青,觉得林青可怜。其实,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不就是她自己?
华城再也没有说从前那样的话,他知道了分寸,也对自己彻底失望了吧。一颗花神种救了他的命,却再也无法挽回他的心。玉枢能感觉到,他们之间始终隔着什么,再不如从前一般。
华城没有领她去别的地方,而是回到了花阁。
换上了红色胡族男子服饰的华城,配上彩石鹰羽点缀的发饰和腰带。乍看粗犷实则Jing致无比。为了突出自己漂亮的双足,他戴上了彩石金铃的足饰,走路带着叮当的轻响,少了几分粗犷端正多了几分风流不羁。
捏着胡琴弓子拉了两下松开,随着华城起舞的脚步,胡琴的乐声不止,足铃作节。玉枢从未见过华城起舞,也不是没见过舞蹈的大家,但华城跳起胡舞来有着说不出的韵味,便让你觉得胡舞只有胡人舞蹈起来最为适宜,旁人都学不来。他是大漠圆月里飞掠的苍鹰,是在烈阳下生死轮回的沙漠玫瑰。
华城的母亲是一位曼妙的胡姬,他便是和她学的吧。他的父亲身为一位军官,能允许华城学习旁人不齿的胡族文化,不是胸怀宽广,就是爱他母亲至深。或者,两者皆有。华城在失去双亲之前,一定有个令人羡艳的幸福童年罢。
华城回头便能看见玉枢那专注的目光。她喜欢他。得知这一事实,华城的舞蹈越发轻快而恣意。
华城的舞很美,但越是美丽,玉枢便越害怕起来。眼里一会儿是当年她为了不落柏鸣的面子,毅然将自己的琵琶封存。将军的夫人,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