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姣,是金……
沈姣抬起头,小鹿一样的眼睛眨了眨,嗓音清澈,还带着点小nai音。
“什么xi?”
“读过《尔雅》没?小爷我当然是,熙,光也的那个熙。”
小姑娘的脸有些红。
“我……我没读过。”
金熙抬起手,拽了一下衣领。他眉头轻皱,锐利的双眸一瞬不瞬地盯着小姑娘,似乎很难理解她为什么会连这个都不懂。
“Cao,你幼稚园毕业的?”
沈姣被他盯得快哭了。垂下眸,眼眶红了一圈,小声地嗫嚅了一句。
“对不起……”
少年高冷地嗯了一声,突然伸出手握住女孩写字的那只手。
少年的呼吸声温暖得像冬天里的暖炉,她的耳朵迅速升温。
沈姣身子僵了一下,脸微微发起烫来,视线落在男生干净好看的手指上,挪不开了。
“沈姣是金熙的。”
熙,光也。
周身一片黯淡,万物荒芜,唯你是光源,是星辰。
我的世界从此没有了暗无天日的黑暗,因为在遇到你的这一刻起,星河万里。
*
天真的女孩乞求做撒旦的尾巴,而撒旦要求她写下一生的契约。
“我没有忘。”
想起往事,她心头涌现出一股异样的酸楚。
沈姣停顿了片刻,艰难地开了口。
“金熙,那时候我们都还小,又怎么会知道一辈子的事呢。”
他从她身上起来。
黑暗中,他的声音沙哑到极致。
“我只知道,你给我一颗糖,我给你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预告:后面就是各种火葬场了,我已速速安排上了,哈哈哈哈!我们金总要开启漫漫追妻路咯!
金熙:说好的一辈子,少一分一秒都不行。沈姣,进了我的屋,就别想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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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戳专栏预收求收藏《他的小夜莺》
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骊儿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shi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骊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ye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1、追妻火葬场/破镜重圆
2、美人歌手小夜莺vs腹黑少爷大boss
3、双向救赎
4、文案2.14截屏
☆、第 17 章
第十七章
金熙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