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他悄悄发展,谁都忘了他,没想到他现在变得那么厉害,总该压一压他的风头。”
伊雷拉起他的手:“翡,只有你真心为我着想。”
翡莞尔一笑,望着他:“你是我的全部,我不为你还能为谁呢?便是要我为了你粉身碎骨,我也不怕的。”
伊雷很是感动,抱住了自己的爱人。
翡在他的怀抱里,敛起了笑容。他并不是刚刚才知道赤红城的情况,当初帕蓝离开时,他和欧洛斯进行交易,托欧洛斯带走了上百个他救来的人类,他们现在在赤红城都过得很好,还有人跟着商人做生意,往来于王都,把赤红城的消息带给他:“赤红城外围有护城河,城内面积极大,人类数目逐年翻倍,如今与兽人相比大约在七三左右。欧洛斯在城外开拓荒地,除草后种上特定的植物,每年收获数次,还畜养了鸡鸭牛羊等等,足够城内的人类食用。”
“他从废石里炼出一种新物质,他称之为金属,可以做成铠甲、护臂、头盔等等,穿戴上以后,兽人的利爪也难以穿透。”
帕蓝只是个幌子,欧洛斯才是这座城真正的主人吧!他建造的人类的城市!翡只是想一想,就觉得心痒难耐,恨不得现在就去赤红城。
欧洛斯到底是何方人物?难道世上除了神以外还有天生智慧的生物吗?
此时,欧洛斯正在帮人类部落建新城,也在赤红山脉的领土内,但立赤红城有些距离。
欧洛斯亲手选的地方。
说实话,他隐约有些知道,即便目前人类部落和他们是互惠互利的关系,但绝不可能永远保持和平。
可他毕竟自己是人类……难免对同族有几分怜悯之心,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人类去死。
那么,起码给人类建造一个栖身之所吧。
比起人类用木头建造的城来说,用石头造的城当然更坚固牢靠,没有兽人的帮忙不行。
劳动完休息的时候,弗恩坐在城墙根下,揩拭额头的汗水,和欧洛斯闲聊:“你要是早点来就好了。”
欧洛斯问:“怎么?”
弗恩感慨说:“我其实还有个哥哥,小时候被兽人抓走了。”
欧洛斯说:“那我可以帮你找找看啊,人类是很贵重的种族,一般来说,被兽人抓到不会被拿去当做食物,都是当宠物来卖的,说不定他还在世,托商人去找找那些人类宠物,可能就能找到你哥哥了。”
弗恩难过地说:“过了太久了,我爸爸说,现在就算把他找回来,他也肯定完全把自己当成奴隶和宠物了,找回来反倒不好,不如就当他死了。”
欧洛斯问:“那是你爸爸的意思,你呢?”
“我?”弗恩想了想,“他被抓走的时候我还不到一岁,我其实根本不记得他的样子……”
秋天快过去的时候,城的外围大概改好了。
田地里收获了粮食,堆满了谷仓,欧洛斯算了算,应当不会冻死饿死太多人,好不容易可以松口气。
恰在这时,王都传来了消息,狄恩国王病危,召了各地的领主和将军回王都。
帕蓝必须回去,就算不是国王,这也是他亲舅舅啊。
帕蓝当然没穿那件黄金铠甲,虽然够坚硬,但是太重了,不方便行动,而且那么金灿灿的太傻了,要是在战场上,那不是明摆着让敌人来打自己吗?
他跟士兵穿一样的锁子甲,穿在衣服里面,轻易看不出来,但假如走近,还是能听出穿了锁子甲的声音。他这套是特制的,比普通士兵的锁子甲防御更好,长剑没有卸,依然配在腰际。
在补全兽纹以前,帕蓝习惯了从神力之外寻找提高战斗力的方法,不吝于学习招式,又或是学习武器,欧洛斯这些年陆陆续续造出了很多新武器,大的比如包括长剑、锤子、斧头,小的比如匕首,远距离武器则有弓箭,帕蓝都学习了一番,他Jing力有限不能全部Jing通,最得心应手的是长剑和弓箭,其他都只是会而已。
帕蓝已经尽量让自己和手下们穿得朴素点。
可到了王都,被同僚们一衬托,他们简直不能更像Jing英,虽然只是麻布衣服,但他们制服统一啊,一看就是一伙的,呼啦啦一大帮在一起颇为壮观,而且个个行走举止之间都很不一样,相当有纪律。
国王的病情无可拖延,帕蓝到了王都以后没有歇脚,把带过来的一小支亲兵安顿下,交给欧洛斯指挥,就匆匆去了王宫。
因为别的兽人此时并没有用武器的概念,他穿着锁子甲,把剑和匕首都带进了王宫,也没谁拦着他。
帕蓝到的不算早,屋子里已经有许多兽人在了。
这里的每一位辈分都比帕蓝大,他不敢造次,但他又很想去看看舅舅,他皱着眉仔细去听,几乎听不到舅舅的呼吸声,他躺在那,像是已经死去了。
舅舅看上去老了几十岁,头发全白了,没有了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像个小老头。
仿佛是感觉到了帕蓝的来到,犹如死尸般的国王动了下。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