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深山中的小屋被灶里的火光耀着,却显得温暖而温馨。
英华小仙君道:“看来这老汉杀小鹿非是因他嗜杀,乃是为了这孩子……”话没说完,突然一愣道,“魔君,你在做什么?”
原来长鸣不知何时溜达到了那婴儿床边,指尖一点亮光恰恰点在他的心口上,闻言,长鸣并不停手,反而轻轻一点,那一团亮光便猛然钻进了小孩胸口。小孩瞬间打了个哆嗦,跟着哇哇大哭起来,吓得两位老人齐齐跑了回来,着急查看是怎么回事。
英华小仙君急道:“长鸣,你怎么能对一个小孩子下手!”
长鸣淡淡道:“他便是我择中之人,方才我已往这婴儿元魂之中种了一颗恶种,但凡他动一分恶念,这种子便会长一分,待到这种子完全成熟,结出恶果,他便可立地成魔,入我魔域。”
英华小仙君生气道:“既是如此,那我也不客气了。”他伸指轻轻一弹,便有一团小小白白的光团晃晃悠悠地朝着小孩子飞过去。那孩子本来年纪就小,魂魄不稳,哪里受得了恶种初入体内的不适感,何况那颗恶种还是魔君长鸣亲自种下的,没有立马异化嗝屁已经是天赋异禀了,饶是如此,被抱在颈窝里的小孩子还是已经产生了不自觉的变化。他的小嘴张开,原本平平的牙床竟然长出了两颗尖锐的獠牙,似乎下一秒就要狠狠咬进猎户老婆的颈窝里,然而就在这时,英华的光团飞到了小孩眼前。
那光团白乎乎,晃悠悠,看着像是一只萤火虫。小孩子天性好奇,当场就忘了自己要做什么,痛也不痛了,抖也不抖了,伸着手指“啊啊”地想要抓住那东西。人都说,小孩子的眼睛最明亮,因为初初来到这世上还未受这俗世影响太深,老猎户夫妇根本看不到的东西,这小孩子却看得清清楚楚。他伸出手“呀呀”叫着想要抓住英华小仙君放出的那团光,嘴里发出“咯咯”的笑声。
老猎户夫妇方才急得要命,他俩成亲多年一直没有孩子,这孩子是在山里捡来的弃婴,虽然不是亲生却是两人的心灵慰藉,刚才见孩子哭泣不止,自然无比焦急,以为是病了,此时见孩子又高兴起来,两老不由都松了口气。英华小仙君那团光芒飞啊飞啊,便飞进了小孩子的胸口,消失不见了。胖娃娃伸手抓了抓,似乎有点疑惑这光团怎么不见了,见抓不着便嘟哝了一句什么,很快又睡了过去。如果此时有能人异士在此定会十分震惊,因为这孩子小小的身躯里竟然一先一后落入了两颗种子,一者为魔界的恶种,一者自然是仙界的善种。
“如生善念,则此善种便长一分,待到成熟便能助其开悟,或喜乐一生,或脱凡成圣,他日白日飞升也无不可。”英华小仙君道。
长鸣凉凉一笑,薄薄唇角掀起,明明是男子,此时看来竟有几分说不清的绮丽,叫英华小仙君也不由得被吸引了目光。
“不急,慢慢来。”他道,“本君有得是时间与仙君你赌这一局。”
从这一日起,这个无意中被选中的灵魂便成了关系天下苍生未来的中心。
第一世,这孩子是个弃婴,被老猎户夫妇捡到领养。因两人老来得子,难免呵宠过度,养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顽劣性子。深山之中无人教养,老猎户又是做得杀生的活计,使得这孩子对于生命这种宝贵的财富十分轻视。一次捕猎中,老猎户失手身亡,老婆婆悲伤过度,也很快离开了人世,这孩子便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少年。十三岁上,这孩子一个人出门闯荡,彼时他心中恶果已经比善果高了数寸,长鸣魔君与英华小仙君始终陪伴在这孩子身边,看他要如何度过他的一生。
一开始,少人管教的孩子就像是只丛林里误闯人世的野兽,十分不适应,但他那身在丛林里与野兽搏斗磨练出来的本领帮了他,很快他就在附近镇上的流浪者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年纪小,性子野,眼中从无法纪规矩,很快混成了远近闻名的地痞恶霸,跟着一个开赌场的老板过得风生水起。因着他心狠手辣,手段了得,很快聚起了人望,年纪轻轻便取代那位老板坐上了当家人的交椅;可他又十分注重孝道,发达后便为两位老人亲自迁了坟,供了长生牌位,年年探望。十八岁上,这孩子爱上了一个官宦人家的女儿,因为身份原因,未能如愿,那姑娘压根看不上他,笑话他是个下等人,小子一怒之下劫了小姐的花轿,结果惹得官府大怒,一个地方豪绅落得满城通缉,只能落草为寇。他背井离乡,剪径劫财,一做就是十年,心中恶果蹿得飞快,生得枝繁叶茂,颇为壮观,反观那颗善种,却始终是小小弱弱,像是随时便要枯死。
见英华小仙君目不转睛盯着善种的样子,长鸣忍不住便要讥讽他:“英华仙君,此局看来是本君略胜一筹了。”
“不急。”这次是英华小仙君来说这句话,“他的一生还长着呢。”
然而英华小仙君的赌运似乎十分不佳,他这么说了才没多久,这山匪便出了事。这一年,当地莫名发了一场瘟疫,百姓死伤无数。山匪那时不过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几年前,他娶了当地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做老婆,刚生了个大胖闺女。某日山匪运气不佳,碰到了硬点子,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