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到了,沈迟也睁开了眼,正对上了对面的金眸。
沉默了一瞬,沈迟忽然道:“不,不是波特兰那次,应该是我当年拍MV时,挑中了小……金总你,然后才有了这之后的一连串际遇。我应该谢谢你。”
金蟾撑起头,似笑非笑,“那你是不是要以身相许?”
以身相许这四个字莫名熟悉,好像在哪儿听过似的。
沈迟微微一怔,但很快就被就被金蟾打断,“为什么那么多青蛙,你单单选中我?”
的确是很多青蛙,多到一开始沈迟并看不出小哇有什么特别,但是它背上的几条金线,却一下子抓住了他的眼睛。并不算太明显的金线,尤其淹没在那么多的青蛙里,可就是有种奇特眼熟的感觉,很轻易的就把它其他青蛙区分开。
沈迟心思微动,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好像很熟似的。”说出口,他又觉得这句话特别奇怪,有点不好意思,道:“我是认真的,虽然我也说不上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我知道。”金蟾弯唇,一双金眸望进他眼中,轻轻抚摸着对方的脸,“因为我们确实很熟悉。”
沈迟歪着头,目光疑惑的看着他。
金蟾眼睛都不眨地盯着他,语气低沉得复杂莫辨:“我们曾经很熟悉,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很久很久很久了。久到,你已经什么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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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修罗场正在加载中……
※沈老师记忆即将恢复中……
☆、第53章 我和他结婚了
沈迟原本处于一种身心放松状态, 谁知金总早不抛晚不抛, 这会儿抛出戏rou了!
十多年前金总就认识他,而他会被群星选中进而成为大千世界二次元偶像甚至人气高到愿力爆棚, 直接激发仙缘,使他能合法以凡人之躯步入大千世界……这件事始终在心中有个大大的问号。
虽然他天性洒脱, 生死看淡,但是听到关键人准备解码, 也是刺激得立刻眼前一亮。不过他一向越是刺激,越是冷静,漫不经心道:“哦, 那你说说, 看我是不是真的不记得了。”
“我知道你是真的不记得了。”金蟾扬唇, 轻易的避开了这个语言陷阱。
沈迟撇撇嘴,正疑心金总是不是耍他, 金蟾却又开口了。
“你唱首歌给我听吧。”
沈迟侧头看他, 与身边人目光交视, 几乎近到呼吸扑面, 混合着青草野香,莫名觉得熟悉到了骨子里。仿佛也是这样说, 什么时候给我唱一首吧……
他收回思绪,笑道:“好啊, 你想听哪一首?随便点。”
金蟾声音里满是愉悦:“有次歌迷会……”
听到这句时,沈迟心中那种熟悉的感觉再次来袭,有另一个声音也在说:有次歌迷会……
“你唱过一首歌, 我很喜欢。”
你弹过一首曲子,我很喜欢。
两组声音响起,几乎缠绕在一处,在沈迟脑海中打成一个死结,痛得他眉头一紧。他压下这丝难受,语气依然带笑:“我纵横歌坛这么多年,各种歌迷会不计其数。”
金蟾并没留意这个细节,他微微阖上双眼,似乎陷入了回忆,声音低哑:“就是那一次赈灾晚会,你单独为一位歌迷唱的。”
那一次赈灾晚会有三场,发生意外的是第三场,沈迟被小哇救了一命,免于火灾。而前面两场,他都参与演唱。在第二场时,他的确是单独为一位歌迷唱了一首歌。
而且印象十分深刻。
那是一个在天灾中失去男友音讯的女孩,当时已是灾后一个月,基本已是凶多吉少。女孩不愿接受这个事实,离开了故乡,来到了男友的故乡,决定一辈子都留在这里。
沈迟当时无法想象,该是怎样的爱情才能让人画地为牢,愿意一辈子甘愿被禁锢。
不过,他真的很感动。
大约多数感动都来自于在同样的剧情里,自己不会或不敢也没有勇气做同样的选择。
所以感动。
直到今时今日,沈迟想到舞台上的那个女孩时,仍然记得她失去光彩的双眼如同干涸的河床,眼底是疮痍的痛苦与绝望。沈迟摇了摇头,道:“好好的日子,阳光这么灿烂,为什么要听这么悲的歌?”
金蟾闭了闭眼,半响后才说道:“你觉得一首歌就悲得不想听,是因为从没经历过你觉得悲的事情。”
沈迟没想到自己随口说的话,被对方下了这么个定义,多少有些不服。
他调笑着道:“看不出,大乘尊者,群星娱乐金总还受过不小的情伤呢?”
金蟾睁开眼,眼神非常复杂,颇有些恼羞成怒:“我早该吃了你。”
沈迟盯着对方耸动的兔耳朵,眼底笑意弥漫,觉得这句话一点说服力也没有。不过,顶着这样的耳朵,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