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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他想说,他知道王煜或许也不喜欢听。
作者有话要说:
☆、鬼月
“今天有没有什么活动?”宋焯宇临上班之前回头问已经起床开始叠床铺的王煜。
王煜放下手中的被子,回头微笑,“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今天晚上张槟想请你吃饭,在我们几个经常聚的那家酒吧,你去吗?”宋焯宇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
“你们几个?难道还有别人?”王煜打算着怎么拒绝,他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我想把你介绍给我的朋友认识。”
这个“认识”,是不是就代表着出柜?代表着确认身份?
王煜摇了摇头,在宋焯宇平静的表情中笑着。
“我很抱歉。”
“嗯,我知道了,我会拒绝他们的。”
宋焯宇没有再说什么,开门就出去上班了。
王煜整天面对着电脑屏幕,可是直到电脑屏幕变暗、直至待机他也没动一下。
将电脑阖上,王煜揉着隐隐作痛的额头仰靠在了椅子上,已经晚上七点了,宋焯宇却没有回来。
这是他们自从住在一起后的第一次。
一整天没有吃东西,可是他却丝毫的没有饿意,他也不想再单独的去做一份饭。
八点的时候,王煜重新打开了电脑,他打开文稿想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工作,可是心中却总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声音说服着他去胡思乱想!
该死的,真是中邪了!
起身穿上衣服,拿着钥匙关上灯他就出了门。
外面清冷的空气让他的头脑稍微冷静了下来。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在你不注意的时候确实已经以他的方法,在你的生命中留下了他的足迹。
宋焯宇就是这样的人。
在不动声色中他居然已经慢慢的开始了攻陷,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他的?王煜想想自己也不明白。
难道自己还有所谓的“处男情节”?
王煜自嘲的摇着头,各种可笑的理由都不能掩盖一个事实,那就是,他王煜,确实把宋焯宇放在心上了!
“师傅,请问一下新四路那边都有什么酒吧?”
王煜拦下来一辆出租车,向司机师傅打听着,他也只是猜测宋焯宇所说的那个聚会的酒吧在新四路那边。当时他虽然昏昏沉沉的,但是他却知道他跟宋焯宇的第一次相见是在那里。
或许那时候就是宋焯宇跟朋友刚喝完酒准备回去,然后顺着马路走着想散散酒气,然后就在路边发现了自己……
“新四路啊?”司机师傅一边发动着车子一边回想,“我记得那边有个鬼月酒吧吧,有钱人经常去哪。小伙子,你要去?”
“麻烦了师傅,去那个鬼月酒吧。”
“好咧,您坐好了。”
王煜点了点头就不再说话了,新四路……其实他不想去的,那里有他最痛苦的回忆,也有他不想见而又想念痛恨着的人。
新四路是这两年新开发出来的,很多的生活设施还没有完善,但是宋焯宇的一个朋友却很明智的看出了这里的商机,就提前在这里开了一间酒吧,取名“鬼月”。
鬼月开了以后,最开始进那里喝酒的就是宋焯宇这一帮子年轻的圈内朋友,所以才传出了有钱人经常逛的酒吧这样的传言。
下车的时候,王煜打量着酒吧的大门。
酒吧的大门是那种诡异的骷髅造型,进出的大门就开在骷髅的口中,两个眼睛的地方在深处亮着两盏昏黄的灯光。
虽然诡异,但是加上一些细小的点缀,却奇异地有了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整了整衣服,王煜就迈进了酒吧。
里面的气氛还算优雅,放着简单的轻音乐,没有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更没有重金属的音乐和疯狂摇摆的人群,人们都轻声的交谈着,王煜的心情好了一点。
可是等他跟那些人混熟了以后才明白,那天张槟是特地选的酒吧正常的日子提议聚会的,否则王煜虽然不会扭头就走,但是对他们这帮兄弟的印象一定会差极了。
酒吧是分单双日的,也就是周一、三、五是正常的日子,这些时候适合普通的上班族下班后来放松心情,酒吧中也会放些能舒缓神经的轻音乐来缓解人们上了一天班紧绷的情绪。而一周内的另四天则是有专门的乐队演出,甚至还有热辣辣的钢管舞的表演,还有专业的dj坐镇酒吧负责炒起酒吧内热烈的情绪,而那时候就是少年少女或者夜猫子们的天下了。
慕名而来或者酒吧的老顾客都知道了这个规律,但是第一次逛酒吧这样的消费场所的王煜却毫不明白。
他只是将脑海中原来那些关于酒吧不好的传闻全部打碎重组了,甚至在心底还隐隐松了一口气。
他不知道当自己进来酒吧看到宋焯宇怀里搂着另一个人的时候自己会有什么反应,但他知道,他不想看到那样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