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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23:35聯合報 記者鄭媁、王寓中、丘采薇/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未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針對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法行為,負責推動轉型正義相關處理事宜。若無正當理由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的機關、團體、事業或人員,最高處五十萬元罰鍰。【正義委員的權利這麼大,豈不像掌尚方寶劍的東廠血衛,或稱走狗,該不會都是綠毛綠tun綠心眼的吧?】
至於國民黨、親民黨團主張納入慰安婦、原住民族及金馬地區等轉型正義項目,並將促轉年限往前回溯,均遭民進黨團逐一否決。
促轉條例去年六月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後,朝野雖多次協商,始終未達共識,立法院長蘇嘉全決議交付院會處理。在一整天逐條發言、表決下,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全案通過自家的再修正動議版本。
「促轉條例」明定的威權統治時期,是指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至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六日止;促轉會屬行政院轄下的二級獨立機關,主要推動「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等事項。
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的合法性,以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的歷史教訓,未來出現在公共建築或場所的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將會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依據這條法律,中正紀念堂銅像與建物勢將成為首要目標。
「促轉條例」最大重點在於「政治受難者的除罪化」,包括回復並賠償被害者或其家屬的名譽等,及在條例施行後,曾受不法有罪判決的受難者,其主刑、從刑、保安處分及沒收的宣告,將視為撤銷;相關前科紀錄,也應塗銷。
促轉條例第十四條到十六條規定促轉會對機關等的調查權範圍,違反者可處以罰鍰。第十八及十九條則對政黨等持有政治檔案者,也有相關規範,違反者最高可以處五年以下徒刑。
不服促轉會的行政處分者,可在收受處分書後卅日內向促轉會申請復查;對復查決定不服者,可在收到決定書後兩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ps【嘴吧說去威權,手腳卻都做著威權的事,不然怎會一意孤行,凡事都非得表決表決再表決,盡用多數壓垮少數,無視人民在外面吶喊。蔡總統!請問這是哪一國的民主?日本的?美國的?還是綠色民主,你們說了算,執政以來不都如此嗎?對了!給個小小的建議,可以把貴黨黨中央搬去綠島嗎?綠綠得正,美得很;總統府要搬去也行,最好立法院也搬去,省得人民去抗議還得圍拒馬,增加警察的勤務,大家都很累,快搬搬去唄!】
「民進黨才是篤信金權規則的錄音帶世代」
溫朗東 05 Dec, 2017
勞基法改動後的「彈性」,如果真的能夠帶來「勞資雙贏」,民進黨不必畏懼黨內林淑芬的異音、公聽會的舉辦、輿論攻防的對話空間。
程序的霸道,為的是掩蓋實體的政策缺陷。經不起檢驗,所以要甲級動員,要蛇龍拒馬,要透過自由時報總編輯鄒景雯「紆尊降貴」為記者,實踐其為黨喉舌的「功德」。
然而我不會說:民進黨「崩壞」了。那意思好像是這政黨本來很好,現在崩了;那好像是把民主政治寄託在政黨或政治人物的道德Cao守,一旦有人品格經不起權力的誘惑,就會發生悲劇。
我會說,這不是一個人或一群人的敗德,而是政治文化的選擇題。
在「舊政治的錄音帶」與「新政治的音樂串流」中,民進黨選擇了前者。
長輩們不懂的青年困境
當前勞動議題的特色,是青壯世代有普遍性的共鳴,老一代則傾向無感。
社會經濟快速成長的年代,即使辛苦,也能對未來充滿希望。拚命工作,就算犧牲了生活樂趣,造成了健康風險,報償感卻是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