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女朋友想问一下刚才莱恩说的玫瑰大赛是怎么回事?”
“哦,那个啊。”汤姆带着永贝他们穿过酒馆后门,穿过小院,推开其中一扇门,将他们领进去。
“玫瑰赛事是我们小镇的传统。我们小镇有一座庄园,是以前大贵族遗留下来的,里面有一片玫瑰田。一到这个季节,里面的玫瑰便争相开放。”
说来也怪,除了那座庄园,别的地方中下的玫瑰都成活不了。有一对情侣很恩爱,只是有一天那女士生了重病,看着窗外的野花突然感叹一句:“若是能有一支玫瑰多好啊。只要一支就好,我可以在它枯萎之前,将其制成干花,一直保存下来。等哪天我不在了也可以带着爱情一同躺进棺椁。”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那位男士便前去庄园求庄园主施舍一朵玫瑰。
这不是第一位来求取玫瑰的人,思考过后,庄园主便决定举办一场赛事。从庄园门口出发,第一位跑到玛特脚下的人可以获得九十九朵玫瑰送给自己重要的人。
风声一处,前来参加的人很多。为了防止参赛人员作弊,庄园主便在沿途设立了几道关卡,由仆人把守。到终点后要交齐在每个关卡收集到的信物方可取得最终胜利。
“那不就是和现在的马拉松差不多了?”永贝说道。
汤姆点头,继续说:“你们来的正是时候,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参加这场玫瑰赛事,为你心爱的女士拼搏一把。”
语毕,汤姆暗示性的眨了一下右眼。
“你们歇一会儿吧。晚上6点钟开饭。”
看着汤姆退出屋子,喜儿追问永贝刚才他叽里咕噜说了一堆什么,为什么临走时还眨了眨眼睛呢?
永贝却凝视着喜儿的眼睛,答非所问:“明天我送你一束玫瑰好不好?”
☆、教堂旁的墓葬园
酒足饭饱之后,两人一同出门散步,这时天色已经全部黑了下来,雪山已融于夜色之中。偶尔会有一阵夹杂着冰雪似的沁凉的风吹过,风不大,但顺着衣领灌进来,还是有些刺凉。
东永贝看喜儿搓脸,于是停下脚步,倾身将她外套的拉锁一拉到头,最后又将自己脖子里温热了的围巾套在喜儿脖子里才牵起喜儿的手,继续往前溜达。
“让你换上一件高领,偏偏不听,现在知道冷了。”
“我不喜欢高领嘛,太拘脖子,不舒服。”喜儿将东永贝的大手合着自己的手掌一起揣到衣兜里,看到永贝脖颈处裸、露的一大片肌肤,不由说道,“我们还是回去换一件衣服吧。”说着就要停下,往回折返。
东永贝微微用力扯住喜儿,只说不用。喜儿只好将他的衣领往一起拢拢,用帽沿上的绳子紧紧系住,最大可能防止冷风直接浸入他的皮肤。
现在这个钟点,家家户户都开了灯。小彩灯勾勒出房子的轮廓,也为他们照明了前路。
走着走着就来到当地的教堂前。整个教堂是哥特式的建筑,线条比较冷硬,但此时教堂周围的光晕冲淡了这些冷硬,比白天看上去要柔和的多。
喜儿侧头问永贝:“要不要进去看看?”
她知道永贝喜欢是教堂的。
而在东永贝看来,喜儿是无神论者。他以为喜儿是不会想进去参观的。
喜儿耸肩,说道:“我不信,但是不能阻止你信仰啊。走吧进去看看,我坐在一边等你。”
东永贝笑着揉揉喜儿的头发。
这样就很好。他不强迫喜儿必须和自己有同样的信仰,喜儿也不会说服自己和她变成同样的无神论者。
喜儿先一步跑上台阶,侧耳贴在大门上倾听,“嘘!”,她回头示意永贝小声。
“里面在唱歌。”她指指门里。
“那我们来的正是时候,可以欣赏他们的表演了。”
唱诗班的歌声带有魔力,使人听了不由自主的定心静气,同时那种肃穆的旋律会让人感到对神灵的敬畏。有了敬畏,人们多少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他们轻轻推门而入,映入眼帘的先是正中一尊高大的基督像。其次是台上整齐的站着的二十位看上去十多岁的少男少女正在投入的唱诗,而在一旁伴奏的竟然是莱恩!
“没想到莱恩的钢琴弹得这样好!”看到熟人,喜儿惊喜的凑到永贝耳边小声称赞莱恩的技艺。
永贝闻言有一刻的沉默,斟酌了措辞后吐出一句:莱恩,弹错了一个音符…”
台上的莱恩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但在喜儿他们推门进来时,他就立刻发现了这对闯入的情侣。他的手指在钢琴键盘上移动的飞快,非常熟练。看到喜儿他们时还俏皮的对喜儿他们眨了眨眼睛,似乎在说:“嘿,我看见你们啦!”
一直立在一旁的神父显然发现了莱恩的小动作,不由转过身来。在看到两张生疏的亚洲面孔时明显一愣,随后朝他们缓步走来。
“您好。”东永贝礼貌的对神父打招呼道,“我们晚饭过后偶然溜达到这里的,希望没打扰到你们的排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