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像是一匹丝绸,铺满了整个都城。城中曾经倾慕丞相的女子们早已嫁为人妇,如今看到当年那个风华男子大婚,竟还是会感到遗憾。望着那人依旧,即使青丝染霜雪,也仍未减当年风华,除却眼中独剩忧愁,他还是当年那个冠绝京华的李卿澜。
“诶呦!你这个臭乞丐,臭瘸子!怎么咬人啊!”小二哥跳着脚揉自己的手臂,看着眼前这个脏兮兮的臭乞丐,不由悲从中来。若不是自家老板娘菩萨心肠,这个臭乞丐恐怕早冻死在大街上了,怎么能高床软枕的在这里享福。
那乞丐狠狠瞪了小二哥,瘸着脚下了地,就往门外走去。
那日凤鸣山之战,北蛮人炸山之时,扔在山中死战的将士们冲出护住了敖悔,他醒过来的时候,是在死人堆里。
手脚被废的他本来并不期望能逃过一劫,但竟在坍塌的山体下找到了密道。出山后被一户人家所救,因为村中没有大夫,伤势救治不当,右手右腿也就废了。一能下地他便拼命的往回赶,他心里很不安,他怕。
可是一进都城就昏了过去,醒来竟已是三日后。
脚踏出了客栈的门,抬眼望去,那红竟像是战士们的鲜血。
敖悔的脚就像钉在地上一般,耳畔只听得人道——李丞相入赘敖家。
敖悔低着头,眨巴着酸涩的眼,他还是和敖弃成亲了。他以为自己会痛哭流涕,却发现自己已无泪无血。挪动瘸腿,向他曾经最熟悉的地方走去——那里曾经是他的将军府,但此刻,却不是了。
如果那个女人不是敖弃,他可以不顾颜面去大闹礼堂。但那个人是他妹妹,所以他不能。
敖悔已经死了,战死凤鸣山。而他,只是一个瘸腿废手的乞丐而已。
入夜,将军府依旧热闹非凡,登门而来的客卿官仕快要把门槛踏烂。
敖弃靠在将军府的后门,想到幼时偷溜出去玩,放着后门不敢走,生要从墙跳出去。崴了脚,最后还要李卿澜背着归家,惹得吴伯担心。
那个时候,将军府的后门还没有守卫,而现在,果真今日不同往日。
后门的守卫见乞丐过来,便挥手轰人。
敖悔拖着瘸腿,费劲的站着,试图换一个让自己舒服的姿势。垂着睫低声道,“我只是来讨杯喜酒……”
后门一阵sao动,吴伯路过的时候刚好听到,着眼一看,那乞儿一双黑白分明的双眸,竟和自家少爷无二。快步走上去,询问了发生何事,眼睛落到乞儿的瘸腿上,再移到身上破烂不堪的衣物。不由得黯了眼睛,他那傲立于万人之上的少爷怎会如此狼狈。“今日是大喜之日,别在这里给主人家添麻烦。阿壮,回去拿壶酒,再拿些保暖的衣裳来。”
敖悔得了酒却未拿衣物,忽忽悠悠拐到了后院外,隔着墙看那柱枯树。看了看那枯萎的枝丫,怕是明年不会再开了。
笑叹一声,举杯对月。
合卺一杯,生死相随。
就当,这是你我的洞房花烛夜吧。
李卿澜逐渐淡出朝堂,整日倚在菁厢楼上北望,一望便是一日。
菁厢楼除了李丞相日日光顾以外,还有个奇景,从不向人乞讨的乞丐。他就闭目坐在菁厢楼门口,老板娘也从不轰他。有人赏,他便收。有些孩童若来欺他,老板娘便唤小二哥去护他。
不知不觉,菁厢楼老板娘喜欢上一个乞丐的消息便不胫而走,成为不少三姑六婆的谈资,只不过当事人却事不关己的模样。
“这都半年了,老板娘对那个乞丐还是那么好,打烊后还让他进到堂里去睡。”小二哥总是被迫去护那个乞丐,心中多少是不满。
小伙计一旁听着,倒是有些为乞丐辩解的模样,“他也不说话,也不会碍着咱生意,你管那些做什么?而且,他越来越病殃殃的样子,看样子,怕是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小伙计突然想起那日不经意看到乞丐破烂衣服下的残腿,那已经张合的丑陋伤疤,似是利器划开的。
他是被人弄残的,知道这件事以后,小伙计也觉得不应该欺负他,而且他又不似其他乞丐那般死乞白赖,不惹人厌的。
出乎人意料的是,瘸腿的乞丐竟然挺过了那个寒冬。没有件像样的御寒衣物,还整日赤着脚走路。
有时坐在客栈门前,有时坐在将军府外偏僻的角落。就这样度过了这个严冬,而在春日到来时,他已病的走不动路了。老板娘不论怎么劝他,意图要帮助他,都被他婉拒了。
他近乎执着的在等死,却又整日努力的活下去——好像在等一个良辰美景,与人共赴黄泉。
转眼便是一年,四月初二,将军府传出了喜讯——公主与丞相之子诞生了。
李卿澜为孩子起名敖幸,幸福的幸。
李卿澜是个自私的人,他给孩子起这个名字,并不是如普天父母一样愿孩子幸福一生,而是告诉敖悔——幸得与你相遇。
能与敖悔相识相知相爱,是他李卿澜三生有幸。
“弃儿……我不能陪你了。”望着襁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