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132 宠妻狂魔?</h1>
付一默这个女人——公事大过天!明明跟她说今晚要去参加年会,她还是坚持要把手上的广告方案做完,才去买衣服!
华诤只得开车到她去购物的那个商场楼下等她。华诤正在车上玩手机,听得有人敲车窗。华诤忙按了下车门的解锁键。一个穿着黄色改装旗袍及地、白色披肩的女人上了车。
她的酥胸高度超过腰厚。这身丝制旗袍装把她巨ru蜂腰的婀娜身材全勾勒出来了。
女人一上车,车厢里就弥漫着若有若无的芳香。她不洒香水的——这是洗发水、化妆品的香味。大味若淡。华诤不喜欢香水的艳俗。相反,越是这种无心插柳的、淡淡的香味,越能打翻男人的意志。
对她的情欲,像被击碎的水晶,一粒、一粒……星星闪闪,漂浮在车厢里。快要抵挡不住的华诤,只能靠说话,来分散注意力:
“你这个女人!叫我怎么说你!叫你戴手镯,你就真只戴了一对手镯!项链之类的,不戴一条吗?”
付一默笑道:
“唉哟,我的项链都是银的,便宜货。哪里好意思戴?你说,要我专门为一次派对去买贵的那种项链,我又觉得没必要罗!”
华诤苦笑道:
“你跟我在一起,谁敢说你戴便宜货!唉,你不是有条项链在我这儿吗?我今天正好带来了,你将就戴一戴吧?”
啊?怎么她有一条项链在他那里吗?
当男人伸手从后座椅上拿过那条钻石项链时,付一默才想起来:
“哇,这条项链,你不会一直保留着吧?”
唉哟,最烦被人看穿自己的视若珍宝啦!华诤凶道:
“什么叫‘一直保留着’!那是钱买的唉!我总不能扔了吧?别啰嗦了,快戴起啦!”
付一默便接过项链来圈在脖子上扣好。又从包包里掏出粉盒,打开里面的镜子,拧开口红···
华诤惊喜道:
“擦口红?不是我们付工的风格哦!”
女人笑道:
“你不是说‘正式场合,不能太随便’吗?唉,麻烦死了!旗袍都买了,总得买支口红来配吧?kinda get the ball rolling。今天不擦,就白买了。”
女人一边说,一边张着嘴,对着镜子描起口红来。
她的小嘴打开,看得到里面调皮shi润的香舌头,小嘴张成这个圆弧,华诤好想用身上的某件硬器,能把这美丽的圆弧再撑大点。那鲜明的红色,如里能在他的阳物上留下一烙、一烙樱桃形的唇痕,那绝对是生为男人的至高享受。
付一默用余光瞟了瞟男人滚动的喉结,翻白眼道:
“看路!好好开车!别色眯眯的!”
男人奔放出笑容,把脸扭回来正对马路。
年会的晚宴会,付一默和华诤一起走进灯光璀璨、装饰奢华的酒店包厅时,经过各个饭桌,坐着的人们,波浪一样站起来和华诤打招呼。
这些穿着节日的盛装的医生和经理人们,他们都来自名校、人均背着几个高等学历、拿着几十上百万的年薪、出去都是独挡一面的人中龙凤···
但是他们每个人见到华诤,都表达着谦恭的微笑和礼貌的祝福。每个人都起立欠身喊着“小华总好”、“小华总来了?”、“小华总新年快乐”···有种“春风得意马啼急”,“山顶千门次第开”的尊显。
难怪华诤肯去买平民的西装。付一默现在才有零距离的体会:身边的这个男人,他就是穿一身破烂出现在这些Jing英们面前——也会被解读为‘引领时尚’吧?
别人,是‘先敬罗衣后敬人’、是‘衣服穿人’;而他,是‘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他能做到‘人穿衣服’。连站在华诤的旁边的付一默,好像都突然被他照耀成核心人物了。
金钱和权力,给人带来的虚荣和浮躁竟比罂粟还魅惑。夫声色权势滋味之于人,心不待学而乐之,体不待象而安之。
诸葛亮说“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到底要怎样静水流深的人格,才能对这一切的风流繁华和骄奢荣贵,淡然处之啊?!
付一默觉得自己配不上这绚烂的聚焦,踟蹰着要不要落后他两步、回归到自己无关紧要的地位。
华诤感到旁边的女人有点怯场,便把她的小手拉在自己的手心里捏了捏。歪头在她耳边柔声道:
“没事,宝贝,跟着我。自家地盘!”
这是重逢以后,他第一次明目张胆地叫她“宝贝”。可付一默并不想纠正他。因为她确实有点蜀犬吠日、吴牛喘月之惧。只有身边的男人,给她这强劲又坚实的呵护,才能让她稍稍心安。
除了关洲分院,在华氏,几乎没有人见过小华总的太太、只知道小华总结婚早,于是小华总旁边这位女人的身分,在她和华诤一起跨入大厅时,就被大家误认了的。
华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