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但基本保持绅士素养。此刻,听着这声“欠艹”,野性的声音仿佛带着电流划过程朗的身体,电的他心魂大乱、电的他头皮发麻、菊花一紧。
程朗终于恋恋不舍下来了,俊俏的脸难得染上了点点羞红,低声道:“陆哥,文雅点,你突然兽性大发,吓到我了。”
陆安森冷冷瞪他,黑眸放射出的寒气冻得程朗颤了颤小肩膀。而他这无意识的颤肩膀,连带着衬衫也扯开,先前莎莎抓坏衬衫的口子显露出里面白皙的肌肤以及一点茱萸,艳若朱砂。
美景一晃而过,因为陆安森下意识地避开了视线。他咳咳了两声,低声道:“你衬衫坏了,就打算这么出去?”
程朗听了,低头瞥见衬衫裂开的位置,心知肚明。他眼眸闪过亮晶晶的光,咧嘴一笑:“你要是不介意,我也不介意。”
他介意个鬼!
被人看的又不是他!
陆安森冷着脸:“站这里别动!”说完,迅速转身出了书房。
至于他去哪里?
程朗知道,必须是卧室。
心是口非的家伙,明明心里在意的要死,就会装。不过,他爱死了这种装模作样,简直呆萌可爱极了。
恩,跟他家莎莎一样。
程朗一边想,一边弯腰抱起围着自己脚踝打转的莎莎。
鉴于莎莎已经跟他问了好,出于友好礼貌,他们就算是朋友了。
“莎莎,你好,我叫程朗,朗朗乾坤,前程似锦的程朗。你听懂了吗?懂得话,点点头。”
莎莎怒瞪眼:主人,我逮着一只深井冰!
程朗见她不点头,自言自语着:“好吧,就知道你不会配合。”语罢,用手按下莎莎的头。按罢一次还觉不够,又按了一次。
莎莎怒瞪:尔等凡夫俗子,竟然敢乱碰本汪的贵头。
程朗用手强行按了两下莎莎的脑袋,笑着点头:“恩,听懂了就好。那么,以后我在的时候,不要围着他打转。否则——哼哼——”
莎莎怒瞪:汪汪,这只深井冰,好黄好暴力。主人,快救本汪!
程朗跟莎莎斗智斗勇了三分钟,陆安森拿了件白色衬衫回来。看到他跟狗交流感情,唇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便把衬衫递了过去。
衬衫很新,衣料Jing致、做工Jing细,标牌还没拆。
其实,他穿过的,也没关系。
程朗心里有种迷之遗憾,然后,把莎莎放下来,接过衬衫,当着陆安森的面就开始脱衣服了。
陆安森气的脸又黑了,看他动作,手握的咯吱咯吱响,这祸害不趁早弄死,他早晚死他手里。
程朗不知陆安森心中所想,动作坦坦荡荡,脱了衬衫,露出漂亮的胸膛,以及窈窕的小蛮腰。
很少有腰细的男人,程朗就是其中之一。
也许,因为他本来就是偏瘦体质,也许是他长期练瑜伽的原因,他的腰细的跟女人有的一比。
陆安森转过身,手背上的经脉动了动,连带着手指也在动。
如果有人看到,或许隐约能猜出,陆安森很想摸摸那小蛮腰。
怎么就那么细?
也不知道怎么长的,他要是用点力,是不是就给捏断了?
等等——他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念头?
陆安森甩甩头,想要甩开这些撩人心魂的绮念,可越想丢开,这念头越像是藤蔓在他脑袋里扎根。他甚至想,听说程朗是练过瑜伽的,那柔韧度又是怎样惊人?
真特么想尝试!
陆安森脸黑黑的,觉得自己被程朗给带的越来越歪了。
一旁换衬衫的程朗就没有陆安森这么多花花心思了,当然,他有的话,也会直接说出来。
比如:
“陆哥,你这件衬衫真不错,穿上之后,感觉和你又亲密了不少。”
“陆哥,我这件衬衫,送你当纪念吧。这可是钢琴男神程朗的衬衫,拿出去拍个几百万没问题的。”
“陆哥,你还有没有同款?咱们一起穿吧,当情侣装。我活这么大,还没谈过恋爱呢。虽然第一次恋爱给你这种不解风情的木头,有些可惜了,不过,谁让我对你是真爱呢?”
……
陆安森对于他的这些废话,甩了个背影走人了。
程朗:“……”
他换好衣裳,美滋滋跟着下楼了。
孙瑛在楼下,看着两人一前一后出了书房,不禁想,他们是有什么话要说,怎么钻书房还钻出瘾来了?等等,程朗那件衬衫是怎么回事?没看错的话,似乎是她给儿子挑的吧?
孙瑛心里想七想八,但到底没想到腐路那条道上,只是不解地问:“怎么换衣服了?”
程朗回得很快,像是在掩盖什么,解释道:“孙阿姨,我衬衫被莎莎抓坏了。”
孙瑛想到莎莎爱抓东西的习性就想通了,点点头表示理解,还笑着说:“那狗儿被阿森宠坏了。”
程朗点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