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rel会发生这种改变。
gangrel一族一般很少出现于人前,他们漂泊不定,喜欢在山野之中游荡,可以说是相当神秘的一族,这四个人没想到他们今天居然会在城市里遇到一个gangrel,并且还是一个血猎。血族绝不会使用银质的武器,那会灼伤他们自己,并且对于银质品他们也存在一种厌恶感,只有血猎才会使用银质的武器,它对血族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范乐可不管他们的惊讶,匕首银光一闪就逼近了当前一人,那人来不及闪躲顿时被匕首捅进心脏,除了灼烧之外他还感觉到似乎自己全身的血ye都被心口的匕首吸走了一般,他想张口说些什么,却在下一刻化成了灰烬。
另外三人对视一眼同时扑了上去,虽然这个gangrel看起来比他们厉害,但是只要杀了他,他们就能得到对方的血ye,力量就会更加强大。但是无论他们怎么攻击,他们尖利的指甲都碰不到对方一分一毫,反而是那对银匕首在他们身上留下了不少伤痕,并且随着血ye的流*体开始渐渐不支起来。
三人渐渐萌生了退意,但范乐怎么会让他们如愿,错身一个飞踢,同时右手执匕向后一插,一个血族在他手下灰飞烟灭,而被他踢出去的另一个则被他左手掷出去的匕首插进了心脏。剩下的最后一个早就见状不好逃到了巷口,范乐没有去追,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下一秒,一声枪响,那个血族胸口出现一个血洞,随后错愕着倒下,他没想到这里居然还隐藏着一个血猎。
一个手拿左轮身穿花衬衣沙滩裤的大胡子男人走了进来,他脸上挂着笑容:“好久不见,阿布迪!你的身手进步了!”
范乐弯起嘴角:“好久不见,你的枪法退步了。”
他等的人终于出现了。范乐会在此击杀这四个血族不是心血来chao也不是因为他要继续执行血猎的身份,而是因为他来到城市里不久就发现了跟在自己背后的人,那是阿布迪曾经加入血猎时的一个老前辈,在整个血猎里也是小有名气,他的关系网很广,范乐希望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消息。然而在此之前他必须表明自己血猎的身份立场,其他血猎对于他们这类身份为血族的血猎总是多有提防的。
“好吧,你的嘴可没有你现在的样子可爱。”大胡子笑得意有所指。
范乐嘴角抽动了一下,他努力压制沸腾的血ye,大概是阿布迪死亡之前狂暴的后遗症,他只要一激动脑袋上就会出现白色的兽耳。
“你的血应该会比你的长相更能入口。”范乐嘲讽了一句转身离开,大胡子马上跟了上去。
“别生气啊,我们大半年没见要不去哪里吃一顿,最好的冰镇啤酒!”
“别找我,我没钱。”
“嘿!伙计你可是血族,血族怎么能这样坦荡荡地说自己没钱!”
两人渐行渐远,那个被范乐救下的女孩瑟缩了一下跑开了。
血猎因为成员复杂,有血族有人类,因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者,甚至组织也很松散,多是以小团体的形式存在。也正是因为它的这点特殊之处,这也是一个打探多方消息的好方法。
大胡子的酒量不是吹的,范乐和他几乎喝到了天亮才终于被放过,如果不是阿布迪的身体本能还行早就趴下了。不过范乐推测这点酒量也应该是以前被大胡子硬灌出来的。
“最近确实有些不太平,你说得事情我会注意。但是……阿布迪,你是决定回去了吗?”大胡子灌下一口啤酒,酒ye顺着他乱蓬蓬的胡子留下来,但那双眼睛却显得异常锐利,就像黑夜中的猫头鹰。
“没有什么回不回去的说法,无论怎样我都成不了一个人类,我永远都是一个血族。”范乐把玩着空掉的杯子,“我只做我认为正确的事,与种族无关。”
“这样就好,我不希望有一天会拿这把枪对着你。”大胡子叹了一口气,“再喝!”
“你还是自己来吧,我怕有些人要发狂了。”范乐站起身离开。
大胡子望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血猎与血族之间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他们针对的大多是低级滥杀的血族,至于更高等级或者亲王的势力他们并不会招惹,因为亲王代表的是一个城市血族的秩序,如果亲王出了问题那么那座城市在一段时间内将会极为混乱,这并不是血猎希望看到的,因此他们更加赞成有这样一个高等级的血族将一个城市来管辖,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血猎与血族之间还有合作关系。
而真正与血族敌对的是教廷,这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这次的事情闹得太大,一旦血族发生什么乱子第一个遭殃的就是人类,因此范乐笃定大胡子会查得比他更尽心尽力。
天已经蒙蒙亮,范乐暂时不想回到城堡,也不知道亚希伯恩有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却发现他和尤言云都不见了回事什么表情呢?范乐在心中暗爽。
他想了一会儿转身去面包店买了一大袋子新鲜出炉还热烘烘的面包,然后来到了一处隐蔽的下水道前。范乐有节奏地敲了三下,两长一短,然后把面包放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