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对某类女人习性的自然了解,他只把离婚宣言理解为外强中干的佯攻,仅具有威胁的意味。胡志勇采取种种补救措施后,吴晓梅原谅了丈夫,而丈夫将她的谅解演绎为不便言明的默许。此后的八年里,胡志勇照旧经常性地出差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地为客户设计和监理污水处理等工程项目。丈夫长期驻守外地时,吴晓梅也会远赴当地小聚数日,以缓解夫妻之间的思念之苦。但吴晓梅显然没有严格核查丈夫启程或返抵的准确日期,甚至并没有核实每一次出差是否确有其事。这或许是因为信任必然包含的疏漏,或许根本就是故意的省略。总之,胡志勇巧妙利用了时间的模糊性和时间本身具有的弹性,从而便有足够的间歇,让野百合继续绽放,让隔江相望的另一对母女雨露均沾。
相安无事的日子里,胡志勇产生了某种错觉。他无需像以往那样担惊受怕,因为假装的隐情不存在第二次东窗事发的危机,有时他根本无法分清究竟在哪个女人身边,自己更像是情人,唯一令他保持心理平衡的力量,来自于他对两个女儿不分伯仲的疼爱。他一度以为生活会照这个样子持续下去,同时又觉得不大可能如此。大女儿远走美国留学后,吴晓梅提前离岗退休,更加期待丈夫的回归,以便填充变得日益空旷的世界。因胡志勇而存在的另一对母女,随着存在意识的逐渐觉醒,开始产生强烈的形式追求,需要为她们的幸福谋求合法权益的保障。这一次,胡志勇做出了明确的选择,决定将无法分享的珍贵丈夫身份,赋予那个更加年轻因而也更加需要的女人。他的代理律师,佐证事务所的年青男律师何向明,已经拟定了可靠的诉讼策略,能让当事人驶往自由的航船,绕过道德约束的险滩暗礁。
庭审在区法院“民诉六号厅”进行。这是一个不足三十平米的小房间,但还是显得太过空旷。胡志勇全权委托代理律师出庭,以免自己露面触发妻子情绪失控。而徐曼也劝阻了吴晓梅出庭,除了主审法官,一个书记员,唯一参与旁听的人是吴晓兰。血气方刚的诉讼代理人何向明,试图说服比他还年轻的女法官:如果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他的当事人不会接近人生暮年宁愿选择形单影只,不会为了获得身心自由而宁愿放弃差不多全部家庭财产。何向明拿不出可视的证据,来证明感情如何破裂,只是提到他的当事人因为常年奔波在外,夫妻之间聚少离多难免离久情疏。年轻的女法官还没有婚姻的经历,对待情理却自有一番新锐的见解。除非情非得已,一个人若对另一个人情深义重,又怎忍舍弃?但是她无法忽视应诉方律师徐曼的呈堂证供——胡志勇足迹所涉的任何地方,几乎都留下了吴晓梅身影相伴的照片,记录了各地的景物风情还有胡志勇的幸福眼神。何向明无奈之中不得不诟病吴晓梅的性格缺陷,诸如情绪漂浮不定,性格孤僻,以至于男方亲眷难以和她相处。徐曼则在吴晓兰的协助下,提供了海量的鲜活证据,展现了完全相反的生活记录。吴晓梅孝敬公婆,温良恭俭让,对胡志勇家人爱屋及乌,礼节周全。胡志勇不在武汉期间,他的父母几次住到家里,与儿媳妇和孙女共同生活。何向明眼见败诉在即,仍只字不提他的当事人可耻的背叛,尽管背叛本身便是婚姻名存实亡的最好证据。遭到背叛的吴晓梅要力保城池不失,徐曼只能佯装不知,顺势而为。经过两次开庭,女法官最后驳回了胡志勇的离婚诉求,徐曼兵不血刃,便赢了这场官司。剧终没有喜悦。徐曼又一次体会到人性的不可理喻:为什么明知道认错会有明显的好处,人们却死不认错。
判决后的十五天内,胡志勇没有提起上诉。徐曼告诉吴晓梅,她估计只能够为她争取半年的时间。因为胡志勇虽然文过饰非和性格懦弱,但为了另一对母女,显然已经下了义无反顾的决心。半年后如果胡志勇再提出离婚诉求,而吴晓梅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牢不可破,那么法院将会酌情准予胡志勇离婚。吴晓梅表示,那她就要告胡志勇犯重婚罪。徐曼提示她,这可能比证明感情的无中生有更加困难。三个月后,吴晓兰专程到衡量见徐曼,说她姐姐先下手为强,已经状告姐夫重婚。果如徐曼所言,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难以取信不予立案。徐曼登陆该法院官方网站,发现正式公告之外,有一个不起眼的接待访问和咨询应答栏目,其中包括吴晓梅意欲起诉丈夫涉嫌重婚罪的记录。
徐曼给吴晓兰打了一个电话,“晓兰,无论你姐夫的重婚罪是否成立,但涉嫌刑事案将对个人征信产生重大影响,胡志勇有可能因此而失去工作,你不妨把网站的那条信息透露给你姐夫。”
吴晓兰心领神会,没过几天便电话回报徐曼:
“徐律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胡志勇回家了,他跟我姐说,他不会再提出离婚了。我姐让我要你的住址,说等春节时她一定要登门答谢。”
徐曼把住址告诉了吴晓兰。不是为了吴晓梅的答谢,却是为了吴晓兰可能的随访。吴晓兰比姐姐小了差不多二十岁,比徐曼还要年轻。她一直陪伴姐姐,无非是手足之情。她并不赞同姐姐的做法,曾当着徐曼的面劝过姐姐:“胡志勇这样的男人,咱们死皮赖脸地拴住他有意义吗?姐,你有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