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咏恩,在这座名叫“义城”的繁华城市生活了将近十七年,的确,我今年满十七岁了,为此我邀请了两个好友来我家做客。
此时,我看着坐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看动画片的苏沫粗鲁的啃着鸡爪子,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苏大作家,您能不能斯文一点!”哦,忘了介绍,苏沫,我从幼儿园小班到高中三年级的同桌,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我们俩之间的孽缘是永远也用不完的,她从初中开始就写起了网络,对此如同坠入魔障般如痴如醉,后来她也成功出版了一本本书籍,成了义城小有名气的作家,我也是她众多书迷里的一个。
同时,我也很怀疑从没谈过恋爱,都不知道爱情为何物的苏沫同学真的能有如此强大的想象力,后来她告诉我她只是梦到过那些故事。
“程小姐,您觉得什么样子才叫做斯文?”苏沫扔掉鸡骨头,擦擦手坐在沙发上问道,旁边的景哲瀚捧着一本书凑过来,“沫沫,你为什么要把男主角写死?”
景哲瀚,我十一岁离家出走在网吧认识的,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尽管文质彬彬的外表下是一副并不怎么文质彬彬的嘴脸还是让他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吸引了一大批美少女。
“因为我梦到他死了,所以就把他写死了!”苏沫耸耸肩,真是一副欠打的样子。
我啃了口苹果,“等你把女主角也写死了,你就可以去梦死了!”然后,苏沫一脸正经的看着我说:“女主角没死,只是不小心因为车祸变成植物人了而已!”
天地良心,我真的很想敲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脑浆还是豆浆!
“程咏恩,要不要喝点水,压压惊!”景哲瀚乖巧的递了瓶水给我,我点点头,拧开盖子,一口气喝了半瓶,之后,那叫一个晕啊!
清晨的阳光熙熙攘攘的散落在床头,衬的白色的墙壁仿佛有星星点点的亮光,我恍惚醒来,伸出手试图抓住一点光线。
“真是笨,光怎么可能抓得住!”景哲瀚倚在门边语气嘲讽的说,我不满的瞪他一眼,“景哲瀚,你真是可恶,敢给我喝二锅头,信不信我分分钟报警去!”
景哲瀚不耐的看我一眼,“大小姐,没准警察叔叔都忙着谈恋爱呢,哪有那闲功夫听你废话!”
我不自在的别过脸,“你快出去,我要换衣服了,不是……昨晚……谁给我换的睡衣?”怪不得苏沫会说我的脑袋都是长着好看的,“啊,姓景的,你敢毁了我的清白,老娘要跟你拼命!”话说,这天早上我就追着景哲瀚打,直到他自己一头撞到书柜上把我爸珍藏的书全部撞落到地上才算了事。
事后,我收拾书时,他还坐在地上捂着被撞破了的额头自我安慰,“喂,苏沫什么时候走的?今天又不上课,她去哪了?”
“她说她要去新加坡闭关,下个月要举行新书发布会!不然你以为她会放着你这豪华大房子不住跑去挥霍?”景哲瀚无奈的对我翻了个白眼,“她昨天晚上跟你深情告别了一个小时,你居然都忘了!”我耸耸肩,“谁让你给我喝酒的,没见过断片啊!”
“那你怎么知道我毁你清白了?”景哲瀚起身坐在我旁边,强大的男性气息散发在我周围,说实话这丫长的还是挺帅的,“孤男寡女,深夜共处一室,没做什么说出去,鬼都不信!”
景哲瀚挑眉,好看的唇角微微掀起,他突然凑近我说:“程咏恩,你是不是喜欢我啊?”他的漂亮眼睛看着我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似乎一动都能扫过我的脸庞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程咏恩,你是不是喜欢他呢?
“程咏恩,十一岁那年你为什么要救我,你知不知道真的是我偷了他们的钱包?”景哲瀚眼里闪烁着忽暗忽明的光芒,我偏过脸轻轻点头,从他进网吧我就看到他了,一直到他偷了那几个男生的钱包再被追着打,我一直都在他身后,我想那样一个眼神纯粹干净的男孩一定有自己的苦衷。
景哲瀚终于没等到我的回答就被一个电话叫走了,我呆呆的坐在阳台上看着他越走越远的身影,景哲瀚,我整整喜欢你了六年,只是这六年我没等到你的喜欢。
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永恒不是一直喜欢,而是喜欢,嫌弃,挺过了嫌弃,才能达到无坚不催”
所以,景哲瀚,我想等挺过了嫌弃,等你也喜欢我了,我就告诉你我喜欢你了整整七十二个月。
义城的冬天寒冷的让人有种一头扎进滚烫的热水里,这也让我不得已穿上了母亲从香港给我买回来的大衣,喜庆的大红色,衬得我一张脸微微泛白,母亲笑得合不拢嘴的招呼我吃早餐。
我端起热过的牛nai递给穿着白衬衫,黑西装的父亲,“爸,这周末班上组织去爬山,我能去吗?”我心想此时我这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可起到重大作用了,“嗯,高三学习紧张,出去好好散散心也是可以的,只是有一点,女孩子要懂得自尊自爱,有些事情走错一步就会毁了一个人的一生,爸爸这样说,你明白吗?”面对父亲大人的一双比我还要亮晶晶的眼睛我实在是不好意思装疯卖傻下去了。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