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林锦好像是发现自己了,但是又觉得不太可能,不过漳夕这个名字还是挺好听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这样叫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哦也⊙▽⊙
笑cry,刚发现舔|脚居然被口口了,jj好污啊,啊哈哈⊙▽⊙
第79章 我爱你【一更】
林锦身上并没有很多银两,所以也没办法一直在客栈住下去,既然已经来了这个镇子,也算是缘分,林锦就打算在附近找个地方租几间屋子。
白天的时候她抱着漳小夕去街上转了转,才知道这个镇子叫泓镇,离上辈子和漳夕相遇的地方其实已经不远了。
街上摆着琳琅满目的小摊,有买衣服首饰的,买各色小吃的,还有一些买古玩字画的。
林锦一直琢磨着能在这儿做点儿什么,不然用不了几天,不说租房子,恐怕她和漳小夕得露宿街头。要是也能倒腾古玩字画其实最好了,毕竟是她的本行,但是这些东西一开始多少都需要点本钱,而且还得有门路。她刚到这里人生地不熟,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走了一上午有点累,林锦就抱着漳小夕在路口Yin凉地坐着歇了会儿。
林锦看中了离客栈不远的一个小院,虽然是破烂了一些,但是收拾一下她们一起住倒是没问题的,只是那个大娘一定要她一次性给三个月的租金,她现在还拿不出那么多钱。
漳小夕被抱得有点热,一直在她怀里不安分地乱动,林锦轻轻弹了弹她的脑门,说:“我们要喝西北风了,你说怎么办?”
漳小夕抬起毛爪子蹭了蹭被她弹到的额头,转个身用屁股对着她。
林锦笑了笑,用指尖勾了勾她的尾巴,然后猛地把整个手掌捂到她毛绒绒的小屁股上,漳小夕受了刺激一样一下子窜起来蹦到了地上,一脸苦大仇深地盯着林锦。
林锦看了看她,随手从旁边一堆两堆的杂草里扯下根狗尾巴草在她眼前晃,变成猫的漳小夕完全受不了这种诱惑,伸出爪子去够了够,还没够几下,忽然像被定了身一样愣着不动了。
林锦在她眼前晃了晃手,“怎么了?”
漳小夕深深感到了一种耻辱,自己居然沦落到了被人当猫逗着玩!并且还控制不住自己,玩得很高兴!她跳上了林锦的膝盖,闷闷不乐地垂着头。
林锦一脸懵逼,把她捞起来在脑门上亲了一口,说:“走吧,我带你去挥霍,想吃什么吃什么,给你买天底下最贵的小鱼干!”
然后林锦找了一个面摊要了一碗面,把里面一共五六根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的rou丝捞出来给漳小夕放到面前,自己喝了一碗面。
漳小夕:……这个言而无信的人类!
吃完午饭林锦就带着漳小夕继续再街上转,一个无业游民,一个沉迷装猫无法自拔,偏偏另外一个人还很配合她,一人一猫在街上游荡到了天黑,然后回了客栈。
店老板等她们回来就准备打烊了,林锦过去帮着把门锁好,然后问了问这里的情况。
店老板听她说想找个做工的地方,而且还懂些古董之类的,就跟她说:“那你不如去杏子路看看,那边有家古玩店,老板跟我是熟人,前几天还说忙不过来想要学徒呢。”
林锦赶紧应下了,连连道谢,店老板挥了挥手,说:“没什么,都是顺便的事。”
林锦回了自己的客房,抱过漳小夕使劲揉了揉,说:“宝贝儿,咱们马上就能搬家了!”
漳小夕抖了抖,挣开她的手跑到床对面埋在被子里不出来了,只剩一个圆滚滚的小屁股露在外面,林锦伸手戳了戳,漳小夕没反应,林锦就躺在她旁边睡了,这种脚踩在实处,每走一步都觉得特踏实特有希望的感觉,林锦觉得简直不能更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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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说到做到,过了两三天有时间了,就带着林锦去了那家古董店,店主是个头发胡子都花白的老人家,林锦感觉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场,让她想起她爸爸不发疯的时候,温润儒雅,像深埋在地上数百年然后被发掘出的玉石,让人不由自主心生敬畏。
店主已经听说老朋友要给他介绍一个学徒,但是没想到会是一个女孩,毕竟这个朝代虽然很开放,女性的社会地位没有那么低,但是依然是处于一种被保护地位,像林锦这么大的一多半都已经嫁人了,不会出来做这种苦工。
老人问了问林锦一些有关古董的事,林锦基本上对答如流,虽然还是有一些纰漏,不过毕竟林锦离记忆里的时代已经很远了,一千年前的事记得再清楚也比不上正在这里生活的人熟悉,但大体上还是不错,老人就把她留下当学徒了,而且跟她说可以先住在店里。
林锦每天的工作基本上就是把摆在架子上的古董擦了擦,然后在没客人的时候扫扫地,老人有时候会教她一些东西,林锦受益匪浅。后来跟老人熟了以后,林锦就直接叫他傅爷爷了。
漳小夕的日子更悠闲,她一直不肯变成人形,林锦也不逼她,就让她每天跟着自己干活,一开始老人还担心这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