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无病记得很清楚,有一次,他在人代会上点名批评了一些单位,结果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拥护。他说,我有时批评的确太严厉,这不好,但为什么一定要领导发了脾气才去做呢?有些事情非不能为,而是不去为。但他也坦言自己有一个优点,就是只批评人,决不整人。
两个人一边儿很随意地聊着,一边儿向外面走去,沿着戏楼外面的小湖边走着,湖边有依依的杨柳,枝条垂了下来,随着清风摇来摆去,湖面上则是碧波粼粼,闪动着天光。
“最近是彻底放下来了——”朱老板对范无病说道,“不过还有一件事情始终是横亘在心里面,有些担忧。”
“什么事情?”范无病有些好奇地问道。
“就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事情——”朱老板说道。
范无病点了点头,这事儿他是知道的。
一九九七年的年底,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是在这个会议上,作为对金融体系动大手术的步骤之一,就是剥离银行业的巨额不良资产,并成立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方案确立。
真正促使决策层下决心破题,缘自这一年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风暴,银行业面临位居,再不改革,将危机经济全局。
一九九九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终于应运而生,这些公司以央行再贷款和定向发行金融债的方式,对口承接了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一万四千亿元的巨额不良资产。
财政部作为唯一股东,向每家注入资本金一百亿元,并明文定下十年存续期。
在这样的背景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被赋予代表国家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特殊使命,由于这些公司不是一个盈利性商业主体,它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为主要目标,当时的设想是,处置四大行的不良资产以十年为期,不良资产处置完毕,也随之关闭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其员工将各回原来的银行。
通过政府帮助的方式来解决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的问题,当然不失为一种借鉴他国成功的经验,也是政府的一种责任。
他国成功的经验,国内是否有其成长的条件,是否适用,都是问题,可是不试一试也是不行的,否则,国外最好的制度都无法在中国找到它的生长点。
但是,在当时的背景下,每一个当事人根本不会听从他人的意见,都希望国内资产管理公司越早推出就越好,可以说,既得利益集团之利益驱使是国内资产管理公司仓促上马的最基本原因。
正因为这样一些非市场化原因,也就不可能对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设计,也来不及建立一套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国有银行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的一系列道德风险也很快地暴露出来。
对国有银行来说,就是千方百计地把不良资产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一剥了事,至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后如何来实现国有银行运作机制的转换,如何减少新的不良资产,则考虑不多。
可以说,正因为当时不良资产剥离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机制没有转换,导致从去年开始,国内经济又出现了投资过热,国有银行信贷失控。
当然,范无病很清楚,这次信贷失控在短期内不会显现出来,但几年后四大国有银行可能涌现出大量的不良贷款。
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为一家,以往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巨大,国有企业敢借钱不还,其根本原因就在此。
因此,如果国有企业的债务能够轻易地通过银行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那么企业就一定会把资产管理公司看做为一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一定会把企业的债务推给资产管理公司,从而造成新的不良贷款,这不仅让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增加,企业的运作机制不能够优化,也制造了资产管理公司道德风险的条件。
也就是说,既然企业的不良贷款在不断的产生,而银行又在没有完全厘清责任、账目等条件下简单地把不良资产划拨给资产管理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也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把其处理不良资产的全部风险推给银行,如资产管理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可能会改变处理不良资产的进度,为了尽快让不良资产脱手,会压低价格,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损害社会利益。
对于这些问题,在国内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之前,理论界就进行多层面的讨论,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可能性,而实际出现的结果比理论分析更为严重。
但是为什么明知有种种道德风险发生,却没有相应的制度规则来界定来规避呢?
可以说,后来资产管理公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仅是以制度存在缺陷、国内资产管理公司出台仓促是不能够完全解释的。因为,国内资产管理公司仓促上马的原因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所驱,是他们极力地游说政府如此作为的。
比如说新加坡的淡马锡集团,为了从四大银行中获得巨额回报,肯定是希望四大行可以把历史包袱给甩出去的,而要甩出去,就需要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