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若将本力凝结在上面,可以极大地提升修为。我把它给你。”
那时候我本不想要,但是这个面无表情的英俊男人皱了皱眉毛,他叹了一声气说道:“我只是为了保持这世间的平衡,我现在承诺我以后不会找你要回来,你就当我捡了便宜收下这聚魂石吧。”
说罢这奇怪的人便留下这块石头消失了。而我试了试,这石头竟真有这奇效。之后我实力突飞猛进,这小小一个门派也再装不下我了。
与他的第一次相见过后,我记了八十年。现在我终于有实力去主动找他了。
我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浑身是血躺在悬崖上。他的左手几乎被废,那时候他明明已经是半个仙人,三千年的法术绝学加身,只是现在他的左手仙筋被挑,三千年法术绝学尽废。
其实我见他这样,我的心中是有喜悦的,这定是上天给我的机会,让我好好照顾他,叫他来爱上我。于是我用我自己的本力来喂食他,助他恢复。我足足用了两年才叫他清醒了过来,他的左手虽然保住了,但是手腕上的伤疤非常恐怖。
我不知道是谁对他做了这样的事。
我不知道是谁能堆他做出这样的事。
除了每日给他本力,我还每日清晨去接那露珠,给他最清澈的水喝,我还只在清晨去摘那最可口的野果。可是当他醒了过来,他看着我的脸,眸子里面一片死水,他说:“你是谁?”
我隐约之间觉得他跟那时候不一样了,可是又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不同。
他不认识我了。我虽然心中有丧气,但是转念想道:那时候我不过几岁,现在过了几十年,若要他一直记着这个平凡无奇的我,反倒是强人所难了。
于是我摇了摇头,冲他露出了一个甜腻的笑容:“我叫明至清。”
可是他却再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变为了一个普通人。因为他再不能去见那壮丽河山,再不能登上云巅,再不能潇洒地在世间走上一遭。因为他是一个普通人,而且仙筋被挑,再没了当神仙的可能性。
他再不会笑了。即便现在这个我有一张好看的脸,即便我再如何跟他说话逗他笑,他的笑容再也不见了。
我不知道究竟是谁挑了他的仙筋。可是我既感激那个人,又恨那个人。
感激他让我有机会照顾凛风于,恨他夺走了凛风于的笑容。
我想叫他再笑,可是只是呆在他的身边,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我在他的身边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女人,跟他说一些有一搭没一搭的闲事。这些都逗不了他笑。
现在的我空有一身本领,我无所谓要不要。但是他想要。
每晚他都会站在屋外看一看月亮,那白色的身影既高洁又淡漠。
一个办法能叫他再笑,那就是让他重新拥有力量,我可以把我的本力全部给他。
只是现在的我虽然厉害,但是我做不到,因为我还未登上至高天,我还未真正成仙。还好,虽然他的仙筋被废,但是他仍然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他等得到我登上至高天,他等得到我把我的力量全部度给他。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非常高兴,暗暗地想到,我要给他这个惊喜。
于是我暂且把他放在了这个村子里,我悄悄找了一处灵气充沛的地方,开始用那聚魂石修炼更高的法术。书中提及过,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在百年内修炼登上至高天。我非常着急,我必须抓紧时间,只因为在我心中他的背影已经近在我的眼前,我却再看不见他的笑。
当我的实力更加Jing进之后,我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登上那至高天,每一次失败后又是几十年的休整。
我选择升上至高天的方向是雷劫,因为我本力特性的缘故,我本身的防御其实非常低,只有看过这雷劫能够轻松一些。说是轻松却也不轻松,那雷劫虽然只有惊雷,但是却要经得住那九百九十九道落雷。
第一次我挨了三十道,便全身虚脱再站不稳。
第二次我挨了一百道,咬着牙想要再往那天上去,再追逐那背影。可是我还是失去了意识。
第三次我挨了八百道,可是已经快要过一百年了,我站在天上闭着眼睛,那白色的背影便出现在我的眼前来,我不顾全身穿刺一般的疼痛,拼命地睁开了眼睛,想再往高处走。这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英俊的男人。
这是给我那聚魂石的男人——百年不见他并未变样,同样的面无表情,同样的愁眉紧锁,他皱着眉毛看着我:“明至清,你还未用一百年,就想要登上至高天,虽然我给了你聚魂石,也不是这样拼命的。”
我的眼前有些朦胧,我全身灰溜溜的一片,我的嗓子也根本发不出一点声音来,我想告诉他我只是在追逐凛风于而已。
眼前的男人却叹了一声气,他眉头再一皱,说道:“虽然这样着实对其他仙人并不公平,但你既然已经挨过了八百道落雷,我倒是可以悄悄帮你一把。”
他的话音刚刚落下,这一片黑暗的眼前霎时消失,我转念便到了流光溢彩的一处地方来,我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