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就越浓的酒味来看,冷璀的确是‘醉死了’!
冷璀真的醉死了吗?
不——!他醒着!刚把那三人踹出自已公寓都不过是数个小时前的事,仍是无法接受自已不举这个事实的他,将一切归功于亚尼引不起他性欲的原因。
于是心烦意乱的他决定到闻名遐迩的男色俱乐部找专业男宠来证明自已没有得得阳痿,不过,最后的得出结果更是让他大受打击,于是心烦意乱的打道回府,更连灌自已数支酒性剧
烈的红酒。
可,不知该说他老兄天生身体异常,还是该归功于他曾当过特种兵,受过特殊的训练,所以体质好得惊人,别人一连喝了数支红酒,就算不醉也会想要睡觉,可是他老兄竟然连一点
困意都没有,反而越来越清醒,越来越想念那个叫云傲然的男人……
到底他是怎么了?怎么会满脑子都是那个叫云傲然的男人? 其实,自云傲然进入他家客厅的时候。
他就知道了,为什么他会知道?那是归功于他异于常人的听力及嗅觉,但凡在一百米之内,无论多微弱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而最厉害的是他的嗅觉能迅速分辨出别人的气息,因为
每个人的气息都不一样。当然嗅觉是一有定的距离,只限于两米之内距离。
冷璀原本半闭着Yin冷冰眸倏地张开,嗜血的嘴角微勾:哦?今天想死的人似乎不少嘛,那么这次找死的又是谁?是小偷?还是来寻仇的?
作为赫赫有名的法医官,得罪的人、或是嫉妒他的人固然不少。而习于为常的冷璀倒是来一个“杀”一个,一双“杀”一双。
并不是真的随随便便杀人,只是给予一定的教训而已,他也算是执法人员,一般情况下,只要别人不犯他,他也绝不犯别人。
但若是别人先来招惹他,那就另当别论了,他绝对会不予善待。轻则断手断脚的,重则少不了成植物人。
如果,要是对方挑上他正不爽或是睡觉的时候来惹他的话,那就只能怪对方倒霉了,那个惹上他的人合该是死定了。反正照他的说法———碍着我睡觉的人,绝对该死!
于是乎,现在正处于极度不爽情况下的冷璀决定把满腔迁怒的怒火向这个不会挑时辰来打扰的人抒发。
别怪我—是你自已不会挑时辰,出门没看挂历,活该倒霉选上我心情最不爽的时候。
不过,你该感谢我可以一刀就让你死个痛快,换作平时,我绝对会先割断你的气管,让你先喘个几秒再让你慢慢死去。
反正台北的治安早乱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多一两个人死,对世界来说或许是好事一桩。
的确,对于杀人,他冷璀从不需两秒钟。藏在他身上的手术刀利得可以几秒就切断人的头颅骨,要知道人的头颅可是有称世界上最坚硬的之一。
冷璀在被子下的右手轻轻滑出一把锋利无利的手术刀,准备让对方步近的时候给对方来一个一刀封喉。
嗯?冷璀在动手的前一刻,嗅出身后那人的气息,赫然是—云傲然。
这时,他身体本能快他思想一步作出反应,——下腹的昴扬窜过一阵颤栗,熟悉的热流自下腹涌起。
咦?那里有反应?那即是说自已没得阳痿。大好了!冷璀既惊且喜。
不过------最值得开心的是,那个身体超美味的笨蛋老大竟然又再次送上门了。今天真是大幸运了。
嗯,既然有客自远方来,作为主人的我不好好招待,那岂不是对不起人家?在心底冷笑的冷璀,脑海再次浮现邪恶的念头。
云傲然,别怪我,是你自已送上门的!
云傲然脚步无声地步向大床,握紧手中手枪,终于到这个时刻了—姓冷的,你的死期到了,我会尽量让你死得痛快的。
云傲然鸷厉的鹰眼紧紧地盯住冷璀仍睡得平稳的酷脸上,黑得发亮的枪口倏地抵住冷璀的太阳xue—手指缓慢地扣下板机。
电光火石之际,——充满恨意的黑眸眼露杀气,脑海自动涌现他曾对他所做的一切……
可恶,就这么一枪就解决了他还真是太过便宜了,怎能这么便宜他?最起码得让他也尝尝自已当天所受的痛苦和屈辱,再着送他上西天也不迟。
思及此云傲然收起手枪,手指抚上冷璀的喉间,一阵紧握—真想就这样捏死他!
可—好戏还没开始上演!那能让主角先挂掉?虽说自已不是同性恋,也从不上男人,但若是为是让冷璀领受自已曾受过的痛苦滋味的话,他—绝—对—会—做!
手指毫不迟疑地掀开冷璀的身上的丝被,云傲然立刻被眼前那副身体上的累累疤痕吸引了眼光—数不清的刀疤交错地在色泽光滑的胸膛上,奇异地,虽说那胸膛布满了丑陋的疤痕
,却不会给人感觉恶心或是丑陋的感觉。反而,以另类的角度来看,更为那副身体增添了残缺美。一条较大较长的刀疤由胸膛一路疤延伸到小腹……云傲然不带任何暧意的眸光沿着那条疤痕扫向冷璀只穿一条内裤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