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记忆只剩下了两个夏天。
严禾高考出分,第一志愿填的是清华,第二志愿填了地处宁城的D大。
叶卿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千方百计出来了,又想方设法要回去。
她告诉他,放不下的东西就坦然接受,叛逆期过了,很多被负面情绪压住的东西会慢慢浮现,其实那些东西从来没有从你的心里被连根拔除,只是因为你选择性的逃避,才会被暂时掩埋。家也是,亲情也是。
在寄宿学校的这一年,她成长了太多,也想通了很多很多事。她讨厌她的妈妈,但她需要一个家。
严禾没有如愿以偿进入清华,但是她收到了D大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年,叶卿搬去高三的教学楼,每天.朝五晚九。
高三后期,他过厌了早起的生活,早读干脆就不去了。
被老师说过几句,叶卿无动于衷。
他很好地秉承了他堂姐的作风,他们都清醒地知道怎么样的学习方式适合自己。
这一年,岁月如梭,光Yin似箭,白驹过隙。
也许是因为叶卿念书不用功,才这样觉得。身边的人的紧张感,他一点都没有感受到。
他的成绩比较稳定,最后一次也没有掉链子。
有人说,高考成绩的几分之差就会改变命运。叶卿只会觉得,几分之差,不过是鸡头凤尾的区别。
他把分数和成绩看得平淡。
高考完那一天,程晚给他发了一封邮件,里面放了一张她的自拍,她抱着一束桔梗花,信里几个字——“哥哥毕业快乐!”
叶卿看着屏幕傻笑。
毕业典礼那天,叶卿看老师不点名就没进去,与姗姗来迟的时君以站在体育馆下面乘凉。
温风吹得脸上清爽,北城的夏天不曾有过高温。
叶卿看身边人。
时君以眼中的郁结在时间的流逝中也慢慢地融化开了。
说不清是友情还是爱情,总之这世上一定会有一个人,有一份感情,能让自卑的你看到自身的特别与可贵。
特别与可贵让你开始接受自己。
而这份感情,能使冰河开花。
从礼堂的学生中好不容易挤出来的谢誉,重见天日之后做了一个深呼吸。
到毕业那一天,他长到了187公分。身材脸蛋好看得像明星和模特。
他看到叶卿,没过来,远远地抬了下手臂,“班长,同桌儿,我走啦。”
“嗯。”
天空碧蓝澄澈,叶卿收起了最后一抹笑意。
谢誉妈妈想让他上本市的工大,谢誉知道他妈什么人,嘴上说着填了填了,最后报的却是D大。
这是谢誉长这么大做过的最叛逆的一件事。
谢誉要去宁城了。
那个生养她的城市,那个赶路都要赶上一天的地方。那里的方言他肯定听都听不懂,那里的气候他肯定很难适应。
可是那里有他最喜欢最喜欢的姑娘。
他一定要去找她。
时君以低声说,“为什么非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呢。”
叶卿轻靠在体育馆的赭红色的瓦片墙上,平平一笑,“你没听过一句话么,儿女情长什么的,是很影响你走江湖的。”
寒冬里的堪堪一眼,也让铁骨铮铮的北方男人化为绕指柔。
这一生,自那开始心不由己,有了牵绊,有了纠缠。有了爱而不得的失落,有了独自一人喝闷酒的烧心。
跟谢誉做了两年同桌的林恬噔噔噔跑出来,往谢誉身上猴,谢誉把她扯下去,“我爹,我说您这样真没必要。”
“你会记得我吗?”林恬今天格外的煽情,眼泪串儿要掉下来的模样。
“记得你,我当然记得你,我到死都不会忘记你,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可以不。”
林恬破涕为笑,“可以的。”
她使劲搓搓他的小脸蛋儿,“保重啊儿子。”
叶卿在北城接触的人不算多,一想到这个城市,所有的风貌几乎都概括在了谢誉身上。
天空澄澈干爽,少年人豪情磊落。
说两句话就要嗑一杯酒的汉子很多,萍水相逢的是对你喜笑颜开的姑娘。
谢誉慢慢走到很远的地方,又背着书包跑到叶卿面前,捶他胸口,“我真走啦!”
叶卿接住他的拳头,“走吧。”
谢誉转了个身,伸着双臂跑出了学校大门。
第四十一章 (二更)
春寒料峭, 宁城刚刚送走一场寒冬。
白昼开始变长,清晨的窗户水汽蒙蒙。
特殊的日子, 程晚起了大早更衣。
衬衫不小,但是胸前第三颗扣子总崩。
她站在镜子前把衣服扣好,生无可恋地喊着, “仙儿, 你帮我问问代购我上次买的那个显胸小的bra到底什么时候到啊?”
沈仙往自己的内衣里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