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得很不好。
就算是两年前那晚接到叶希的电话,跟我说她要和别人结婚,我就反复回想起那些甜蜜的瞬间,她怎么就突然就决定要去和别人共度余生,我也没有睡得那样不好。一想到这两年她也许会遭遇的事情,想到她是怎么炫耀地告诉我结婚对象对她很好,我就很难对这种谎言式的背叛释然。
既然过得不好,既然会离婚,当初为什么要走?现在又为什么回来?难道我温簌是最好的垃圾桶,随时随地都欢迎你来?
顶着黑眼圈摇摇晃晃地走进浴室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白花花的大肚子站在镜子面前,我立刻吓得往后一退,就看见叶希马上把掀起来的上衣放了下去。
她转过来,尴尬地解释道:长妊娠纹了。
长妊娠纹你也喜欢小孩,你想要小孩想到什么都不怕,不怕羊水栓塞,不怕丑陋疤痕,更不怕出什么意外我就什么也没了。
叶希见我没说话,又说:有牙刷吗?
我打开镜子后面的储物空间,拿了一支新的牙刷给她,示意她可以用洗漱台上我的漱口杯,就退了出去,却听见她自言自语般说了一句:还是和以前的位置一样啊。
因为我懒。习惯的东西放在习惯的位置,否则会找不到。习惯的人已经不在枕边,那就不必再找。
我打着哈欠进了厨房,在我煎好第一个鸡蛋的时候,叶希洗漱好了,走过来想要帮我的忙,我塞给她一杯热牛nai让她坐着等吃就好。
太自然了,她要是告诉我今天是在札幌,我们在蜜月旅行我也信。她总知道我的弱点在哪里,仿佛归家般顺理成章地走进又击溃,算什么呢?
我盯着跳出面包机的两片吐司,告诉自己她是孕妇,是室友,是租客,才心平气和地端着早饭出了厨房。
叶希很乖地坐在桌前等我开饭。她见我来,环着玻璃杯取暖的手就带着杯子往桌边一缩,等待属于她的盘子。
真的很乖,像幼儿园小孩。
如果忽视掉几乎抵着桌的大肚子,我会错觉这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早晨,等会我会开车送她去一中,再掉头开去郊区。可惜是错觉。
我和昨晚一样,放下盘子就转身离开了,身后许久没有声响。她何必呢?早就选择了那样的路,我并非不能理解,现在何苦来哉?
我磨磨蹭蹭地洗漱化妆,一直到叶希端起她的盘子进了厨房,才去吃我那一份已经凉了的煎蛋培根。
我坐在餐桌这边,抬眼刚好看见她在厨房里倒水的背影。雨后早晨的阳光在她身上镀了一层金,像18岁那年夏天,蝉鸣蒸着暑热,热浪之中唯有她是清明。
我低头盯着我杯子里的咖啡,放空自己。
我待会去上班,你有事打我电话。临出门前,我再次嘱咐叶希,像是不当心小孩自己在家的妈妈,你知道我号码吧?
叶希很认真地问我:你换号码了吗?
我摇头,她立即有些傻气但骄傲地对我说:我会背。
这一刻我望进她的脸,好像看到18岁的叶希在某天的晚自习上,神色飞扬地告诉我她不但能背白居易的《长恨歌》,也能背下王安忆的《长恨歌》,然后她转过来,用一种捉摸不定的眼神看着我
你知道王安忆的《长恨歌》吧?它的第一章是没有时间的。我也能背下你,你的五官,你的神情,我背你也是《长恨歌》第一章的那种没有时间,年年岁岁始终如旧。
我现在想告诉她,我不是弄堂,我会老去,时间终究在我们之间留下了我们本不该有的隔阂,它如天堑般隔开我们的人生。
我这次没有嘉奖她的背诵,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坐在驾驶座上的时候,我从包里掏出一包烟,10块钱一包的黄金叶,名字叫金满堂。很俗。可我于那种俗气的圆满有些痴迷。
隔着车窗玻璃,外面是地下车库里一辆一辆或载夫妻或载学生的车开出去,里面是在手中把玩的香烟,仍然没有点上。
我今年32岁了,还学不会抽烟。
我又想起18岁的时候了。多好的18岁,灿烂的18岁,再也不会重来一次的18岁。
那时候叶希刚刚开始抽烟,她嬉笑着说文人写作总是要来一根烟的嘛,说不定抽了这根下次作文就能得满分了。我皱眉,要去抢她的烟,诚恳地告诉她留到高考再满分。
她说不,我就去抢,被她赖皮似的抓住了手,装出地痞流氓的样子恶狠狠地说:不抽也成,你今天就从了我吧!
很土,可我还是红了脸,挣扎着把手抽出来。她抓得紧,我们两个都不肯放手,最后弄乱了彼此的头发和校服,她才罢休地松开我,看着对方傻乐了好一会。
那天谁都没有再提起那包烟。只是晚自习的时候,她趴下小憩的片刻,我发现她在草稿纸上反复写下金满堂三个字,那一刻仿佛满教室只剩下我们,而我们必定要在一起。
少年人笃定的爱意,十多年后再看,多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