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我能这么快又找到女朋友?”庄毅还得瑟上了,说过两天请大伙吃饭,他到时候把新女友带上,女孩比阿珍年轻,皮肤比阿珍白,头发比阿珍黑亮,脾气也比阿珍好,庄毅都说了,很好哄,很听他的话,最重要的是,她很仰慕庄毅,小心翼翼捧着自己的肖像,把会画画的庄毅当艺术家。
杜夏反问:“人家能一辈子都仰慕你吗,就凭一张肖像?”
庄毅嫌杜夏扫兴:“那不然呢,跟你一样画乌gui啊。”
杜夏还真想好好跟庄毅聊一聊这只乌gui,可惜他没何筝那么好的口条,没办法清楚地表述。他突然很希望何筝能在场,如果是何筝,说不定会做出具体的假设,假设乌gui的速度是1m/s,人的速度是11m/s,乌gui先走10秒后人再运动,人运动几秒能追上乌gui?
从数学的角度,这道题小学生不用列一元一次方程都能做出来,答案是1s。但芝诺却把人的每一次靠近都做了切分,人先走完十米需要10/11秒,这时候离乌gui还有10/11米,人再走完这10/11米需要10/121秒,乌gui在这一期间也走了10/121米……
这就像什么呢,就像用一个放大镜放大人与乌gui之间的距离,只要放大镜的倍数无限,人与乌gui之间的距离就总会存在。
宏观来看,两者重叠只需要一秒,但在微观世界里,这一秒中可以分割成无限的时间段——只要那个“放大镜”的倍数无限,人在这无限的一秒里,只能无限地接近乌gui。
所以何筝会把那只乌gui比作欲望。
这一秒的追逐看似短暂,却是无限的求而不得,永恒的悲剧。
也只有杜夏会反复咀嚼这个比喻。
杜夏就算想把这些讲给别人听,他一来说不出口,组织不出语言,二来没有人会当回事,像反问“鸽子为什么这么大”那样,不能理解1秒钟怎么就永恒无限了。
他的世界是那么小,小到庄毅都算为数不多的文化人,他居然Yin差阳错遇到了何筝,两人有那么一瞬间心有灵犀,琢磨起这个世界再没有第三个人会感兴趣的乌gui。
杜夏一时竟觉得惘然,不留意到庄毅不再自讨没趣,自顾自离开厨房了。
再回神,锅里的菜吸干汤汁,就要糊了。杜夏想要挽救一下,一分神往下倒的不是水而是油,他的腰被人从后面捞了一把,跟着撤退两步,远离了下一秒就燃起的锅底。
还在画室里的画工们也闻到焦味了,怕出事,全都往厨房赶去,四个脑袋全从门外往内探。只见杜夏站在一边,手指交叉有些无措,反倒是何筝在救场,加了一大勺水后盖上锅盖,微眯着眼冲画工哥哥们笑道:“今天中午的炒菜变菜汤了。”
“阿筝啊,把这锅倒了吧,没人吃的。”庄毅在所有脑袋的最下面。他方才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在楼道里看到了何筝,原本以为对方是下来上厕所的,何筝上完厕所后估计又抽了根烟,所以才会迟迟没上楼,然后比他们都先出现在厨房。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空气里还弥漫着焦味,菜在加水前说不定全都黑了,水加再多也是于事无补,肯定难吃。
但何筝却说:“不会的。”
还是微眯着眼,他笑得纯良无害,看向有些拘谨的杜夏,“我不挑食。”
他点头保证道,只要是杜夏做的,他都吃。
第38章
何筝保证自己会把那锅烧糊了的菜汤喝光,但那碗汤最终还是没有上桌,被杜夏不由分说地倒了。杜夏如若是女人绝对是位贤妻良母,打了个鸡蛋混着番茄,只要不分神,十分钟后又是另一碗汤。五个人不再像春天那样在门口支桌子晒太阳吃饭。天气热了,一楼的店铺需要招待客人,所以有空调,大家吃饭的地方就挪到了室内,每个人都慢悠悠的,都想把时光蹉跎在凉爽的空调间里,而不是开了两个大风扇的二楼画室。
“再这样下去,过两天又得光膀子了。”这不是老四第一次抱怨画室里没空调了,嫌热。庄毅鼻子里哼气,反问老四,“你是来打工还是来享福的啊,再说了,装了之后电费你来交?”
老四吃瘪,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其实是知道的,以前画室生意好,订单一批接一批不间断,画工们睁开眼就有钱赚,没有空调也乐意加班。然而这两年生意不景气,多给画室花一笔支出,庄毅和杜夏就少挣一笔收入。
“再说吧。”杜夏比庄毅态度好些,但老四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在老四的记忆里,蓉城的夏天能高温到电扇吹出的风都是热的,他和庄毅光着上半身,从后颈到脊背就没干过,一身薄汗,杜夏却跟感受不到热似的,三伏天也穿半袖和长裤。
老四是单身汉,为了少洗些贴身衣物,现在就踩人字拖了,杜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穿板鞋或者帆布鞋,袜子天天换,至今没人见过他的脚。
很少有男人会那么勤快得收拾自己,老四一度怀疑杜夏有女人,同样单身的何筝居然也这么干净清爽。
老四的脚趾头在餐桌底下扭了扭,不是很愿意承认,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