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费用是每年白银半两,补贴至儿童十四岁为止。
第二,教徒一旦领取了生养补贴,即承认白莲教对这个婴儿完成了洗礼仪式,也就是说,这个婴儿从此具备第二个身份,他不仅仅是这个教徒的孩子,还是未来白莲教的一员,所以这名教徒的家庭必须担负起这个婴儿的抚养责任,不得将婴儿出售、抛弃,或以各种形式借口弃养,白莲教也将担负起这个婴儿的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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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教徒可以选择不领取生养补贴,但是圣父说,弃养儿童或者出售儿童有违第六大品质:守礼,弃养婴儿就是对婴儿的不守礼,因为这个婴儿具备完整的人格,因此这种行为被视为罪恶。
第四,怀孕期间的女性在
分娩前的六个月,以及分娩后的三个月不得参加重体力劳动,可以参加少量的手工艺劳动,分娩前的一个月以及分娩后的一个月不得参加任何劳动。
……
《子女条例》的出台彻底规范了白莲教众子女养育的基础原则,并且试图解决大部分白莲教教徒“生不起养不起”的社会事实,但是《子女条例》在未来很快就废止了,相关的生养条例被并入到了《白莲教民生试行办法》中,后来实行十二级工资制之后,即便是工资等级最低的白莲教家庭,父母的收入加起来一年也有24两白银,明代的一个孩子一年的吃穿用度消耗平均约一两银子,生五个孩子也可以轻松养活。
废止的理由也很简单,陈肇在起草这份文件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在他的政权治理之下,人民的生育率太夸张了,这份补贴将给白莲财政带来极其沉重的负担,进行一个简单的计算就能够得知这一点,假如生育率达到3,即一个白莲教家庭生养三个孩子,目前生养福利政策惠及将近一万教徒,有将近三千个家庭,粗略计算,即便不考虑新家庭和新教徒,十四年后还是这三千个家庭,陈肇要每年补贴六万三千两白银。
随着治下的人口膨胀,这个补贴出去的白银数目是极其夸张的,仅仅是一个杭州府就有二百万人口,如果陈肇持续试行这种政策并且将整个杭州府纳入势力范围,每年补贴出去的白银将在几年时间内达到千万两白银的级别,要赶上明朝一整年的白银收入了。
当然,这个时候陈肇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计算了平均每个家庭的子女数量,认为目前这种情况下担负这些生养费用完全行得通,陈肇忽略了很多实际因素,明代的婴儿夭折率很高,像陈肇自己家,父亲陈八女出生之前就死了三个姐姐,出生之后死了两个妹妹,陈肇本来姐妹远不止现在这些,现在能经常见面的唯有陈璇一个妹妹,其实很多在胎儿阶段,或者出生之后不久就夭折了。
随着陈肇将医疗卫生条件建设起来之后,婴儿的夭折率一旦降下来,治下人民在没有避孕套的情况下,下崽的速度必然超乎陈肇的预期。
无论如何,这条政策还是推行了出去,《子女条例》暴露了陈肇行政和治理经验的短缺,但是也充分体现了陈肇以人文关怀为中心的治理主旋律。
时间一晃过去了两个月,这两个月的时间里面,陈肇自己都没想到这区区不到一万的白莲教徒居然搞出来这么多的花样和事情,处理这些事情耗费了他巨大的精力。
第一件大事就是大量白莲教女教徒,或者男性白莲教教徒的老婆大量怀孕,两个月就新报备了200多个怀孕记录,“色欲”成为白莲教的倡导品质之后,再加上生育补贴,白莲教徒的造人活动越发频繁,生育的动力一下子提高了一大截,陈肇马上意识到一个重大的问题,那就是没有公共健康保障体系,十个月后陈肇就将面对第一波婴儿潮,如何保证新生儿的存活率成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陈肇需要设立一个公立医院,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培养一部分能够应付这波婴儿潮医生护士,好在这是陈肇的老本行,相关的专业知识陈肇很拿手。
第二件事情就是性观念开放之后,各种神奇的事件层出不穷,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前段时前有一个白莲教女教徒在家里搞了一个群交组织,工作完下班之后带了好几个男性教徒回家玩群交,场面一度相当淫乱,这种事情在邻里乡间的传播速度是很快的,有些有妇之夫也去玩,产生了家庭矛盾,这个女教徒如果怀孕,也搞不清楚父亲是谁,只能自己抚养。
当然,这种事件现在还仅仅是偶然出现,两个月的时间还完全不足以彻底改变白莲教徒们的性观念,只有极少数思想转变很快的人全面接受了开放性观念,随着时间的推进,这种事情肯定越来越多,陈肇只能施行一些表面暂行办法来略微控制,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陈肇需要从长计议。
第三件事就是因婚内出轨而产生的矛盾增多,现在有些已婚妇女甚至正大光明的搞出轨,因为有教义给她们提供了出轨的正当性,她们完全可以说:“圣父说性交是神圣的宗教活动”,按照这种节奏发展放任下去,白莲教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历史的车轮必将彻底消灭亲族体系,退化为原始的群婚体系,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