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明星,所以,传得很快,娇妹的公司也一直在收集你的这些照片啊。”
郜用充满怀疑的目光看着她,问道,“她的公司收集我的这类照片?为什么?”丸九一脸认真地答道,“你想喔,她现在算比较红了,又有居导捧,资源不少,她公司当然希望她留下来赚大钱喽!跟着你,居导肯定也不会再捧她啊!她的公司当然最希望她和你一刀两断。她们可能巴不得,你有什么黑料,好让她们旗下艺人和你拜拜呢!”
李又男也帮腔道,“是啊!她公司的人都好精呢?你把她们公司刚红起来的艺人勾走,如果再结婚,她就退出了,对公司当然最不利啊!居导多好啊!净给她们送资源,不就等于是送钱吗?”
两个狡猾的家伙一唱一和,就把自己干的阴险、龌龊的勾当,甩锅给别有用心、心怀鬼胎的居导,还给他拉上一个“帮凶”,娇妹的公司做伴。
魔鬼一样的坏家伙的这一说辞套,离真相十万八千里,可是,听起来似乎在情在理,好像任何稍有一点同情心和理性的凡人,都应该理解并接受这样悲观的现实,如果,还有一点委曲的话,也最多只能埋怨自己命运不济,怎么就入了演艺圈呢?而像郜这么善良、温和,彬彬有礼的家伙,已说不出一句抱怨的话了。虽然,此刻,他们的这些话,让他能为自己的失恋找到一点安慰,却是既痛心又无可奈何;特别是关于居导的那部分,他听着刺耳又别扭,可是心里又觉得有几分道理。而娇妹分手时,她也明明白白地说了,要拍新戏,不方便联络了。大概就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居导吧!他想起了曾经的那次无意碰面,对方冷冷的眼神,以及眼睛里面闪烁着嫉妒的火苗,似乎早已埋下了祸根。
郜不再说话了,此刻心中已燃起了愤怒的烈焰。这种愤怒又和着工作中的失意,变成了更大的失落,让他无法诉说,无处渲泄,只有用更深的沉默来面对命运多舛,情路坎坷。
他惟有心中感慨:归根到底,谁也不怪,只怪造化弄人!
郜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工作时,自然是和团队的人经常呆在一起,但玩耍的朋友,多半不是圈内人。他似乎认为,和他一样身处娱乐圈的明星们,平日工作时,彼此已经需要使出浑身解数,才能维持一种既可怕地竞争,又不撕破脸皮的状态,真的是很累了!所以,休息时,就尽量避免再和这些同行们呆在一起。最多,也是和一些边缘状态的人呆在一起,才会让他感到轻松。这一切和郜本身是特别不喜欢争斗的性格很有关系。他遇到挫折时,自然不可能向同行的朋友倾诉,就算同行更能理解他的苦处,彼此关系不错的,也不行。因为,同行朋友里混得不错,人家要么很忙,要么,彼此处境不同,心境也就不一样,自己多半还没开口,已受不了对方的怜悯、同情了,当然无法诉苦;混得比他还要差的同行,时间倒是大把,可是,自己比人家还要好,怎么好意思诉苦呢?所以,圈子内,他无人可倾诉烦恼。
而现在和他说这些话的人,正好就是这类边缘状态的人,他们既是吃着娱乐圈的饭,却不是明星,还和他是同一个团队的人,他们和郜在工作中长期相处,让他对他们形成一种类似朋友、家人一样的信任和依靠之感,让他基本毫无戒备,和工作相关的事情,他们的话自然能让郜听进去,甚至是个人生活,他们都能插手其中。
而郜的那帮看起来傻不啦几的,和他的事业差了好多个级别,甚至都根本没有事业的狐朋狗友们,当然,不会对他的事业问东问西,更不懂娱圈里的他面临的超强的竞争压力,以及他在感情中遭遇的巨大挫折,虽然,帮不上忙,甚至是帮倒忙,但是和他们相处,他反而会有一种轻松感,可能在于,和他们一起时,他既可以享受到做一名普通人的快乐的假象,又可以得到来自他们的崇拜以及由此产生的满足感。
那天下午,在花园里休闲时光里,郜在不知不觉中,就被他们的鬼话迷惑了,放弃了原本的主张。
最后,李又男又给他下“迷”药了,开始拍马屁,偏偏他的夸赞很恰如其分:“郜真是帅酷啊!女生能和你一起吃顿饭,都觉得三生有幸喽!围着你团团转,你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郜不好意思地笑了,丸九也溜须道,“是啊!很多女生都想给你当助理呢,哪怕当一个免费的跟班儿,也行啊!我也是三生有幸啊!”
李又男接着说,“我就说嘛!那个贝塔,总想学丸九当助理,像个跟屁虫。她除了打扮上学着卡戴珊以外,也没太大的毛病啊,就是想博得大帅哥的一点关注嘛!至少,我们对她知根知底,她也就追追明星而已,爱玩儿,会玩儿,聚会不叫她和她那帮姐妹不好玩啊!你没有兴趣和她们玩儿,可以在旁边看我们玩儿啊!”
郜没有吱声,却没有再反对邀请贝塔了。况且听完上面那些话,他哪里还有兴趣玩儿。他只要能默默地想着心事,外界的人和事不来打扰太多,就无关紧要,随便请谁,反正,他已想好,在聚会中也就做壁上观罢了。
郜回去后,继续想着李又男和丸九说的那些话。他思索着:当我和娇妹一起时,绝大多数的时间里,我都比她显得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