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爷,外人叫他余爷,我叫他余先生。”楚仙说:“反正,你把东西给了他就走,要是早,还赶得及回来上课的。”
云知目光落在那锦盒之上,轻轻摇了摇头,“三姐姐,你都捅出这么大篓子了,上不上课还有什么要紧的。”
楚仙闻言,破涕为笑,“那你这是答应我了么?”
云知答应楚仙,并不只是出于同情心的缘故,也不是担心她被祖父打断腿。
如果只是被祖父打断腿就能解决这事,她十之八九是不会掺和进去的。
事实上,她哄楚仙睡着之后,悄然溜出宿舍,打电话给祖父——接电话的是二伯母,她说祖父和二伯都不在苏州,有事出远门去。
她又打给了林公馆,也不知怎么的,一晚上占线,等到图书室关门都没人接。
这下真成了个烫手的山芋了。
这种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军阀世家相中了漂亮小姐,先以世交的名义接近,再摆桌设宴、共进美食增进感情,赠完定情信物之后搭个琼台玉阁相邀,也是一套正儿八经的流程。
正所谓盛情难却,若楚仙去把东西还了,再走人,小则伤情,大则恼羞成怒,莫说什么名声了,这位能不能毫发无损的出来都尚未可知。
可楚仙要是不去,收了如此贵重的礼,后续的麻烦只会更多,这些军阀世家保不齐本就看中了林瑜浦的家产,整好借题发挥,趁火打劫,林家可就危矣。
但换成是她去,只说是楚仙的同学被打发来的,应该能先混过去。
楚仙一番话中有句是事实,东西得尽快还,留在手里着实是祸患。
喜乐堂在京城的梨园行里算是排的上号。
小七在童稚之年就爱戏入“迷”,找不到人的时候,五格格就得带上府邸里的小厮一家家翻,翻遍胡同,总能在某一家台下看他手扳台栏,踮着脚尖,目不转睛望着台上。
久而久之,她对这一代几大园子也熟络,来到街门,就让黄包车夫停下,往里走不到两百步,就看到一个大院门前“喜乐堂”的牌匾。
楚仙今天难得没有装扮,她哭了一夜,眼睛还发肿,还没走近就停下了脚步,躲在树后。
云知抬表看了一下时间,正是早上九点。
她从兜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楚仙,纸上写了马老的办公室电话:“我方才在街口那家书肆门前看到电话,如果我十点还没有出来,你一定要记得通知学校,其他也不用多说,只说我被困在里边。你得答应这个,我才能进去,否则,我是不去的。”
楚仙连连点头,“半小时,半小时没出来,我就告诉老师。”
不到正午,这个时间,戏园子通常不会开锣,迈入园中,依稀能听到有人在唱戏。
园内的伙计听她说要找余大爷,不敢怠慢,领她穿过前院,不一会儿,果然有个头戴瓜皮帽的年轻人出来接应。
“这位姑娘是……”
“您是冯匡冯先生吧?”她照着楚仙形容的模样认出了人,“我是林楚仙一起来北京参加文学社活动的同学,她今天早上忽然发起高烧,起不来床,但又说同余爷有约在先,于是写了一封信托我拿来。”
锦盒在她挎包内,她也不提玉镯,只将手中的信递给冯匡,“劳烦您帮我转交给余爷。”
冯匡看她面貌清秀,一身学生装扮,应不会有假,但又不敢擅自做主,接过信后,请她稍坐片刻,便一路小跑往内。不到五分钟,很快折返回来,客客气气道:“可否请这位小姐进去坐一下,我家少爷担心林小姐的病情,想了解一下情况。”
不出所料,对方会找她询问。
云知点头,紧随他们穿过回廊,但见前方水榭上立着一个亭阁,对面搭了个小戏台子,三两人正上演一出《桃花扇》。
古调独弹,座客设两座,仅有一人一身棕“色”皮袄,手持一串碧玺手串,头微微晃着,显是正听戏入了神。
冯匡躬身上前示意:“余爷,楚仙小姐的同学来了。”
那人手里的把玩的动作一顿,“喔?”
云知主动上前,只等自我介绍之后,就从挎包里拿出锦盒,放下离开,未曾想,待那人抬起头,她才看清那人真容,整个人瞬间呆住。
这、这人哪是姓余?
他不正是沈一拂的哥哥沈一隅么?
第六十四章 重入沈府沈一隅从来不是……
本来沈一隅的外貌虽远不及他弟弟来的优越,也算得上是面貌周正——至少远看不俗。
可也说不清是哪里不对,兴许是眼白太过,或是脸上的肌rou层太厚,尤其盯着人笑起来的时候,总给人一种略微腻乎的膈应感。
没想到,时隔十年,这种冲击不减反增,直把云知看得条件反“射”地瞳孔一颤。
沈一隅觑着她的神“色”,“怎么,小姑娘认得我?”
既已“露”出讶异的神“色”了,云知再收敛也来不及,索“性”垂下目光说:“没有,我就是听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