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的本质,没有几人能看到。
但是我能。
他撕开刻意也好无疑也罢的伪装后,就真的是个自我到极点的人。
这样的性格,可以用一个最简单又通俗的词语来形容——霸道。
被他压着亲来亲去,再抱起来亲来亲去,亲来亲去,已经亲得七荤八素的安思风脑中,只剩这两个字了。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好喜欢他亲我!
我也喜欢他。
他喜欢吃甜食,喜欢糖果,喜欢巧克力。平常口袋中也总有这些,没事总要吃上一些。
他的吻也是甜的,那天他似乎吃了许多桃子味道的糖果,他的吻是桃子味的。
当我被亲得忘记一切时,眼睛虚虚睁开,瞄向客厅的窗户。
窗帘是浅米色的纱帘,它被风吹得也在跳舞,好曼妙。我想到那首,我想,风应当是有记忆的,它会帮我记住这一切吧?
那么,安思风亦然。
十年后与楚珩重逢,我也才知道,安思风到底记住了多少东西。
我想,他记住的东西,比风看到的还要多。
狭小的车厢内,我已频频出神数次,次次都要靠楚珩将我拉回来。但我没想到,这次将我拉回来的方式,竟是这般。
他在摸我!
我立刻回神,生气地问他:“你在干什么!”
他一点也不羞愧,手依然放在我的大腿上,还冷冷看我。
我伸手推他的手臂:“你太不要脸了!你摸我!”
我以为他又要嘲讽我说些“三十岁老男人的腿谁要摸”之类的话,可他没有,他的劲比我大很多,他什么也没说,他的手直接掀开我的衬衫下摆。
我有些慌了,立刻弯腰,捂住自己的大腿,再次怒斥:“干什么!”
他强制性地将我的上半身掰上去,再去掀我的衬衫。
我大喊:“你非礼我!你不要脸!”
他看我一眼,眼光特别寒冷。
我赶紧再弯腰,好好护住自己的裤子口袋。
他毫无感情地说:“我都看到了。”
我有点心虚,但我也已经是老男人了,应付这种场面还是相当没问题的。我反问:“你看到什么?”
“你裤子口袋里是什么?”
“……没什么。”
“你当我是瞎子?”
“是我家钥匙!”
他冷笑:“那你吃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吃!”我心中更慌。
他又伸手朝我来,我立即将口袋捂得更紧。但他反而不是朝我的裤子口袋而来,他将我的下巴掰上去,我不得不再看他。我整个身子都在弯着,却又被迫抬头看他,不仅是身姿诡异,身体还很难受啊!
谁都不是小年轻了,我又是个病号。
不过一分钟,我便觉得后背有些难受,改天得再去找按摩的小姐姐给我敲几下。我脑中急速运转,想着该怎么把这桩事给掀过去。
结果,事情没掀过去,我又僵硬了。
三十岁的老男人原来真的有无法应付的场面。
他亲我了。
他出其不意地亲我了!
他特别迅速,紧紧捏住我的下巴,直接就这样亲了下来!
被亲的第一秒,我当然是懵的。
十年了啊,十年了!
我这短暂的一生,只亲过一个人,也只被一个人亲过。
熟悉又陌生,甚至他的嘴中竟然还有淡淡桃子味。
他还是那么喜欢吃水果糖?
且他这次的吻,没有等待,没有照顾,是完完全全的迎面而上。我最初很懵,他的舌头一撬,我便老老实实张嘴了。反应过来时,我赶紧伸手去推他,甩头更想挣脱开。
他欺身向我,将我压到椅子上,我的两只脚乱窜想踢他。
我也的确踢到了他,他离开我,低头Yin森森看我,威胁我:“再乱动,再绑。”
我再懵,还有没有天理了?!
他又埋头来亲我,我的手依然推搡他,他不管不顾,我咬他的舌头。咬出了血,嘴中已有铁锈味,他依然不肯退出。
我其实不是什么有本事的人,过了十年,被他亲一亲,我还是能立刻晕乎。
但这个时候我不能,我不能被他发现任何不该被他发现的事。
趁他换气时,我的双脚一蹬,踢翻车前的一个小摆件。小摆件往地上落,恰好砸在他的背上。我再用力伸手去拧他的手臂,他也想来反抓我的手臂,我尽管被亲着,却大叫:“疼!”
这样一叫,他咬到了我的舌头。
好么,我是真的“疼”了。
我这个人真的不太能吃苦,舌头被咬到,是这样疼,我“嘶”了声,他吓得放开我。我赶紧要溜,他几乎要把我压在我这边的窗户玻璃上了。既然要逃,我便往他的那个方向逃,我打开车锁,甚至已快要够到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