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丁乐写灰姑娘的故事,但人却是十分现实的。
她十八岁当天就非常确切地认识到了问题的关键,跟那种人,只可能是过夜,她有权要求更进一步发展,但是最后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此事之所以不公平,是因为王子没了灰姑娘还可以遇到公主和各种姑娘,但是灰姑娘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很难再遇到王子了,对于彼此来说稀缺度不同。
所以就算再遇,麻木的心灵也依然麻木,比起实际生活,非分之想更适合拿来拍戏。
高澄上次说了“不会经常来公司”,隔日却又来上班。
中午,丁乐去公司楼下的便利店里吃午餐,花了24块买了一份沙拉和劣质咖啡,她今天出门晚了,没吃早餐,现在好饿,本来还想再买一份炸鸡的,一看单价22块,又决定作罢。
鬼才看得懂帝都的物价,打工人时常感到困惑,自己为什么、凭什么要留在这个城市里工作呢?明明奋斗到三十岁也连个厕所都买不起。
钢琴家般修长秀气的五指在她眼前晃了晃,遮住了阳光,她取下耳机,向一旁看去。
这里环境不怎么样,这个时间,地上、桌上好多垃圾和餐盘,服务员还没来得及收。
那个一身Brioni高定、男模身材的绝色美男坐在她旁边脏兮兮的高脚凳上,与当前画面格格不入。
“高总。”她语气淡定得自己都嫌自己油腻。
“高总?你叫我高总?你不记得我了?”他问。
“不是。”她说:“记得倒是记得。”
“哈,你还是像当初,一点儿都没变。”他笑着,看起来挺开心的。
“我变得很多。”她纠正道:“倒是你......”
“我怎么样?”
“我......我哪知道啊。”
他笑,沉默地看着她吃完整碗沙拉。
“怪不得一直这么瘦,你整天就吃这个?”
“你误会了。”她说:“我吃很多的,时间来不及而已。”
穷而已。
“原来如此。”
“嗯。”
这天中午,两人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
回去之后的几天,她开始频繁做起春梦来。
说起来,多么的尴尬,18岁便有个王子共度初夜,没想到高开低走,往后竟然再也没有过了。
她至今没有喜欢过什么人,工作太忙了——就算不忙,凭她的实力也很难找到另一半,这辈子还没对谁动心过(包括当初的王子也只是觉得条件很完美适合初夜),虽然工作后就不腼腆了,但她还是太过于内向了。
在美女如云的演艺圈,她的外形显得十分路人,五官轻描淡写,没有一处记忆点,身材前平后板,这辈子还没上过90斤,王子曾客套称赞她灵魂有趣,但谁都清楚,那只是滚床单的前戏而已,其实她的灵魂有趣个屁,她的灵魂明明跟身材一样贫瘠。
而事实上,高澄会找到她也未必有多么浪漫。
在这个事情上,她再怎么不浪漫也赶不上他的不浪漫。
她至少因此酝酿出了个灰姑娘的故事,而对于他来说,那却是一场交易。
彼时,他还跟那群纨绔子弟一起玩,那是个大趴体,找了好多影视学院的女孩子作陪。
厉害的小姐姐们,可盐可甜,可攻可受,身高不一定,身材也不一定,全看场合。
钓凯子的场合,满屏就全是大长腿和诱人的ru沟。
不知道哪里来的傻妹子,又或许是要推陈出新惹人注意,反正当时,丁乐素颜朝天,包裹得严严实实地坐在一群大美女边上一口气干掉五份鹅肝。
他的朋友们背地里拿她开玩笑,有人喝多了放出豪言:“今天晚上,谁能办了这女的给他100万,要是处,我再加200万。”其余人纷纷附和,全在调侃嘲讽,竟无一人有兴趣“以身犯险”。
这群人的态度究竟低不低俗不在高澄考虑范围之内,就从做买卖的角度,七个人都乐意出钱坐庄,加在一起就有七百万,如果她是处,能翻三倍。
按他们下的注来说,这规则未免太简单了点儿,她必然会是处女——反正他们也不可能坐在旁边看着,她又不是丑得没法儿看,只是发生关系而已,很难吗?
他去找她聊天,他们相谈甚欢,那个夜晚,事情没有任何难度地完成了,并且那还真是她第一次,他连撒谎都省了。
他利用几个脑残富二代的糊涂和虚荣心在十年前一个晚上血赚2100万,后来认识了正在摩拳擦掌找机会的沈清,便把这笔钱投给了她,又帮她联系了另外两位金主,一同创办了星空影业。
他不关注影视行业,十年来,无暇过问这摊事,全交给沈清负责,最近听说,已经拿到上市资格了。
这大概就是有钱人会越来越有钱的原因吧。
他那天,没主动留联系方式给丁乐,丁乐也没有要,事后他想起过几次,因为这个还去参加了几次这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