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商场顶层的运动馆,耳边都是篮球击打的闷声,鞋底摩擦在略有光滑的地面,发出的刺耳声音令沈未晴眉头一紧。江榆楷经常来这里,熟门熟路地带她从直达电梯推开一个小门,穿过重重球场。
你的计划,该不会就是带我来看你打球吧?沈未晴不会打篮球,只能勉强应付过体育考试,并没有上场的打算。她看着球场上那些人高马大的学员,现在的小孩长得太早熟,都猜不出准确的年龄。江榆楷还读初中时,也意外被女大学生要过联系方式。那不是他遇到过的第一次搭讪,却是最令他面红耳赤的一次。
不过当他说明年龄以后,更尴尬的人换成了对方,不停道歉,表明自己绝没有特殊癖好。当时沈未晴正好去附近买东西,没走在他身边,又是周末,两人都没穿校服,的确给对方的判断带来许多干扰,她至今记忆犹新。
不知道许星辙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他们鲜少特意谈论彼此的过去。
江榆楷抖落抖落自己的打扮,虽然是短袖运动套装,但绝对不是写着24号的篮球背心。
我要是真这么打算,就该穿球衣来了。他嗔怪道,觉得沈未晴明显是在低估他的情商,哪有人把女生特意约出来就为了把人家丢在一边当观众的,忍不住想起前几日在小区对战失败的惨痛经历,他现在对篮球是又爱又怕,毫无触碰的兴致,咱们继续往前走。
再到前面,越过一排排的乒乓球桌,他们到了羽毛球场边。
7号球场。江榆楷核对朋友发来的消息。
打羽毛球,沈未晴很擅长。在她的概念里,这应该是继乒乓球以后普及度第二高的国民项目了,无论是公园还是小区楼下,都常常能看到打羽毛球的人。
球场内已经有两个人在等着,发现江榆楷,它们从侧面的休息椅上站起来,对他挥手。
沈未晴有点意外,她还以为只会是他们两个人。
人多才热闹嘛。江榆楷帮她打开门,边走干脆边介绍起这两个人,他们是我的大学同学,其实是标准的ABC了,但是每年假期都会回国,家里也一直在说中文,所以交流起来完全没问题。
走到两人跟前,沈未晴才看出这对男女眉眼有几分相似,是姐弟。
这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江榆楷没有太向他们隆重介绍沈未晴,不过女生的眼神还是迅速在她身上打量了一下。
这行为并不令她反感,对方的目的不想审视,更多只是好奇。
沈未晴同样观察着她的蜜色肌肤。虽然老话都讲一白遮百丑,但这在阳光下晒出的深色肌肤,也同样有她自己的风格。她不像网络上看到的同类型女生那样,画着高挑的眉毛,涂出丰满的裸色口红,再搭配艳丽的指甲,而是与沈未晴一样简单甚至有些素寡的。
看多那样的打扮,在看到这样的,沈未晴一下还不太适应。
对方似乎也发现了,开玩笑问:是不是觉得我的tan skin少了点什么?
她点头。
都拆了嘛。她向沈未晴展示指甲盖,能看到一些胶水留下的痕迹,打球不方便,我也不是天天这么隆重的。
你们怎么不先打上,就在这站着?听她们熟络得如此之快,江榆楷扭头问。
男生回答:等你们啊。你们不来,我们两个人每天在家里打,已经很没意思了。
江榆楷笑着,租来的球拍摆在桌子上,随时可以开战。
那我们先热热身。无论什么运动,都要先做充足的热身和拉伸才能开始,他学篮球时就被教练灌输了这个理念,到任何时候都不会松懈。
他们将比赛方式设置成了擂台战。
谁输谁下场,换一个人来。
但是大家都没想到,四个人里的隐藏强者竟然是沈未晴。她将三个对手单挑了一轮,虽然气喘吁吁,步子显出迟缓,挥拍的速度依旧凌厉。一记扣杀,又让江榆楷丢分。他想起以前院子的围墙还没拆,两个人就隔着墙,互相抛羽毛球玩。
反正看不到对面,五花八门的招数都能用。可无论江榆楷用什么办法,沈未晴都能及时地把球丢回来,他那时还以为她找了外援,悄悄作弊。
长辈们也是看到两个人经常这样玩,才决定把墙打通,偶尔支个网在中间,天气好时打打球,晒太阳。
巨星总有陨落时,沈未晴就算技术再高超,也抵不过三个人的轮番轰炸。特别是江榆楷的恢复能力和体力都极佳,刚刚失败退场,休息几分钟后便恢复完整,她却一直在场上消耗体力。最终在他的速度攻势下,沈未晴以微弱的劣势输了这局。
擂主成功换成江榆楷。
正好我也累了。沈未晴反而松口气。她早就想下场,却因为胜负欲一直强撑着,刚刚沾到椅子便彻底放松下来,感觉四肢都有些发软,抄起桌上的水瓶。
两个男生开始对抗,女生这边一边观战,说起别的话。
你知道吗,我以前还打算追江榆楷。她笑着对沈未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