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到底爱她的哪一点。他喜欢她棕色的眼睛,也喜欢她皱起的眉头,喜欢她的开朗,也喜欢她的忧郁,喜欢她内质的温柔,也喜欢她偶尔的坏脾气。他喜欢她的完美,更喜欢她的瑕疵,任何人都无法比较。
他不能再犹豫,也不想再错过。
“洁,回到我的生活里来。”
☆、33
如果要给这七年选一首歌, 乔予洁会选《Just Give Me A Reason》。
分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她对爱情的存在产生了怀疑,不想认识新的人, 不敢轻易用心, 害怕又是一场空欢喜。
最初,她会频繁地想他。
坐在纽约的地铁上,她会想起北京拥挤的二号线, 他用一只手臂够住横杆,一只手臂环住她,让她保持平衡。
一个人去餐厅吃饭的时候,她会想起他第一次吃皮蛋时的崩溃,他的舌头不太灵活, 一切需要吐骨头的食物他都吃得很困难。他不喜欢吃鱼, 也不太能吃辣,他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 她并不知道这些,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带他去吃了烤鱼,簋街热闹的小餐馆里,他吃得满脸通红。
给客人打啤酒的时候, 她会想起他常把beer is my life挂在嘴边,他家里的冰箱总是堆满了啤酒,逛超市时,他指着货架上的啤酒告诉她,嘉士伯产自他的故乡。
看到有关王室新闻的时候, 她会想起丹麦也有王室,他们在一起的那年正好是丹麦女王二度访华,头一天夜里,他和Chris两人激动地商量着穿什么衣服去参加见面活动。
……
他有很多的衬衫,牛仔的格纹的,深色的偏多。那时他刚开始学中文,为了方便记忆,她写了几张便签贴在他的衣柜里,“裤子”、“衬衫”、“袜子”……这个方法很管用,后来她又给家里的其他东西都贴上了中文便签。每当她说他们像是Language partners时,他就会用吻来回答,“我不需要一个中文老师,我需要的是一个女朋友。”
每晚入睡前,她都会想起那些同枕共眠过的日夜,过去有多炽热,现实就有多冰凉。
有成双成对的情侣经过面前,她会恍然若失,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朋友时,她还没有自我介绍,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而他大方介绍说这是我的女朋友。
不是friend,也不是dating,是girlfriend,而那时他们甚至还没有过亲吻之外的亲密接触。
在街头看到和他长得像的人,她会一直追随目光,仿佛潜意识中仍抱有幻想,他们会在人海再相遇,像最初那样。
他特别喜欢搂着她走在街上,有时候可能只是想偷懒,借力靠在她身上。她会把手放在他的腰上,掐住一小块赘rou,取笑他胖。其实他一点儿也不胖,80kg的体重对于一个一米八七的男人来说十分合理。她只是热衷于鸡蛋里挑骨头,偶尔数落他不让他自满。
每当这种时候,他就会一本正经地告诉她:“你知道吗?北欧的冬天很冷,我需要一点脂肪来保暖,这叫做。”
那段时间,生活里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能触发记忆的开关,而后伴随着余痛席卷而来。
回忆是穿肠的蜜糖,累积到一定剂量,就能一招致命。
很多时候她甚至分不清,自己念念不忘的到底是他,还是这些留存的记忆。
像这样陷入爱情,在旁人看来是一件很蠢的事情,尤其是在被单方面分手后。他没有留下一句对这段感情的陈述,她甚至不知道他是否爱过她。
她还年轻,应该洒脱地寻找下一个,或许她更应该恨他。
而恨,往往是因为爱而不得。
乔予洁问:“你喜欢我吗?”
他圈紧了她的身体,回答肯定,“Yes. ”
“我跟从前不一样了。”
“对我而言,什么都没有改变。”
乔予洁松开手,“那是因为这七年你过得很好。”
家里债台高筑,工作停滞不前……她比同龄人更早开始面临独立生存的难题。她需要做几份兼职,才能攒够房租,她每一步都走得步履维艰。而当她最需要一个肩膀的时候,他在哪里?也许在别人的怀抱,也许早已忘记了她的名字。
伤口是需要时间来愈合的。
他记得的只有美好,但她却对痛苦的体会更深刻。
他在平淡生活中寻找激流,而她在荆棘载途中寻找平川。他想要的是重新开始,而她只想填补这七年缺失的温暖。
短暂交集,不代表他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也许只是第二个交岔路口。
“我是一个乐观的人,我总是会积极的去面对生活。”
许楷文望着她说:“我更希望你也能开心。”
“没有值得开心的事情。”
“Let me make you happy. ”
「e. Marry me. 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