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将那个女人护在身后,惊愕地看向他,“小初,你、你怎么回来了?”
向初没有戴眼镜,却清楚地看到,搭在许怀星肩膀上的那只纤细白皙的手,酒红色的指甲油微微反光,成了那天晚上最浓重的记忆点,成了向初黑白噩梦里的唯一色彩。
而前一天晚上,许怀星还在和他视频,一张俊脸凑近镜头,故意让他听到放大的喘息声,“小初,好想你,想得快要疯了。”
向初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没有给许怀星解释的机会,事已至此,再好听的解释都是多余,他把家里的钥匙重重砸在许怀星面前,说:“我们分手。”
距离分手已经过去了四个月,红色指甲油用光了一瓶又一瓶,向初的噩梦还是没有结束,他躺在沙发上等待指甲油晾干,自嘲地想,原来失恋这么长。
北京的冬天很长,很冷,向初没有交暖气费,在家里只穿着薄薄的睡衣。
十二月的某天,向初病倒了,他不愿意去医院,而是买了很多种药,不看服用说明,随便抓起几种花花绿绿的药片,就着凉水一股脑咽下去。
高烧到三十九度,意识陷入混乱的时候,向初又一次想起,他和许怀星住在这里的那三年。
冬天里没钱交暖气费,许怀星就用体温将被窝捂热,把所有厚衣服盖在被子上面,紧紧抱着他入睡,在他耳边发誓:“小初,你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
那三年里,向初一次也没有生过病,就连感冒咳嗽都没有。
向初记得当年出柜时,母亲对他说过一段话。
两个人在一起,一定要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待对方还不够好,只有这样,你们才会更好,只要有一个人觉得,我已经做的太多了,那就很难继续走下去了。
他们在一起快十二年了,是不是许怀星开始觉得,他为向初做的太多了。
?
向初第一次见到许怀星,是在高三上学期的分班考试。
那是2008年的八月,暑气未散,气温依旧在三十七度左右,不上不下。
向初穿着长袖长裤,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扣到最上面一颗,他身上没有一点十七岁少年该有的热烈和朝气,不愿意和人交流,讨厌皮肤裸露在空气中的感觉,于是用层层包裹的方式给自己造了一个简易的茧。
数学考试开始前五分钟,风扇在头顶小幅度地转动,向初望着黑板走神,鼻尖上噙着一层细细的汗珠。
一个穿着球衣的男生出现在教室门口,汗涔涔的,额头上带着黑色发带,帅气又张扬,他确认了考场号,抱着篮球走进教室,在唯一一个空位上坐下,也就是向初后面。
从前往后传卷子的时候,向初的指尖碰到了那个男生的掌心,下意识缩回手,却被轻轻攥住了。
许怀星身体前倾,小声说:“同学,给我抄抄你的选择题答案呗,考完了请你喝可乐。”
向初没理他,答完卷子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无视身后男生戳他后背的小动作。
但是考试结束,那个男生却在走廊上拦住了他,给了他一瓶可乐,冰的。
向初不解地看向他,那个男生笑着说:“我视力很好的,你睡觉的时候没压好卷子,我都能看见。”
很快,分班结果出来了,他和许怀星成了前后桌。
许怀星动不动就踢他凳子,缠着他讲题,向初被闹得烦了,转过头,在草稿纸上给他写运算步骤,却从来不和他对视。
许怀星撑着下巴,他没有看向初写的计算步骤,而是在看向初,看他伸出袖口的细白手腕,看他右手中指上的茧,看他小巧的耳垂,看他压在眼镜下面的秀直鼻梁,看他念公式时小幅度张合的嘴唇。
他觉得向初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
他喜欢向初。
他说:“向初,你的手真好看。”
又说:“别的地方也好看,哪里都好看。”
向初不知道许怀星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殷勤,他不合群,体育课也是坐在树荫下看书,但许怀星每次打完篮球都会跑过来坐在他身边,递给他一瓶冰可乐。
那时候他尤其痴迷于晦涩的情诗,比如聂鲁达的诗集,《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
许怀星非要和他一起看,靠得很近,在他耳边蹩脚地念情诗,四周的空气都热烫起来。
“有时候我在清晨醒来
我的灵魂甚至还是shi的
远远的 海洋鸣响 发出回声
这是一个港口 我在这里爱你。”
向初厌恶一切肢体接触,本能抗拒和人交流,他只想缩在自己的壳里。
但他没有拒绝许怀星的靠近,也没有拒绝许怀星给他的可乐,他喜欢可乐,喜欢气泡爆开的瞬间,那是他单调乏味青春期里唯一的惊喜。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许怀星跟着向初上了21路公交,坐在向初后面一排,塞给他一只耳机,耳机里在播放五月天的新歌《如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