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捡尸1</h1>
太初搬了新家,选的是市中心的高档公寓,装修风格也是她喜欢的美式田园风。
如果不是宋淳熙的话她要住上这样的房子还得奋斗好多年,不得不说财富真是一个男人的加分项。
晚上十一点多,她突然收到一条陌生短信:我在你附近的XX Lounge,你过来。
什么鬼,神经病。。。
一会儿那边又来了一条:我是陆建华。
他怎么知道自己现在住在那里的。。。
不过这个人是不是陆建华还难说,还是不要理的好。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到底是不是陆建华,这么晚了他找自己干嘛。
太初忍不住又拿来手机,一看好几条未接来电,全是那个号的,她打过去想看看到底是谁,反而没人接。
搜了搜短信里的地点,原来是附近五星级酒店里的酒吧。
要不要过去看一看,那么高档的地方应该很安全。反正现在好奇心已经让她睡不着了,索性去瞧瞧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好了。
工作日的酒廊客人不多,太初进去就看到了坐在吧台的陆建华,正一个人喝着酒。
她正在犹豫要怎么做,男人就回头看到了她。
“你终于来了,吴小姐。”他用略带讽刺的语气说,声音里已有了醉意。
“陆总,你一个人在这里?”她只得硬着头皮走上前去,想知道是不是还有人跟陆建华一起。
“你怎么才来?我已经等你等了一个多小时了。”男人没回答她,边喝着威士忌边自顾自的说。
“Jack,帮这位小姐调一杯酒。”他喊来一边的调酒师。
“哦,不用了我不喝。”太初连忙摆手。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所以我特地找你来,你就陪我喝一杯,嗯?”昏暗的灯光下男人的目光少了往日的锐利,多了几分诚恳。
好吧,反正也不是一定要喝完,太初就让调酒师推荐了一款,还特地嘱咐少放点酒。不管怎么说只要自己保持清醒就没事。
Jack说要专门给她调一杯特殊的鸡尾酒,还天花乱坠的说了一串名字,然后用的朗姆酒也是从加勒比海运来的高档货,酒单上那些标注价格的鸡尾酒根本不会用。
Jack多年跟各色客人打交道,很会看眼色。他知道陆建华今天一反常态的带了个女孩子,那么把她当公主一样的话对待今晚的小费绝对只多不少。
“今天是什么日子?”太初呡了一口酒,鼓起勇气问道。
“一个本该无所谓的日子,”陆建华没有看她,只是一口闷下剩下的酒,“我却偏偏要庆祝。”说罢又让Jack重新满上。
太初听得不明所以,又不敢多问,只是惦记着什么时候能够回家。
陆建华即使醉了话也不多,都是一个人在喝,既没有强迫她喝,也没有一个劲的缠她。看来这恶魔酒品还不错嘛,比很多男人强太多了。
女孩扭过头去看着一声不吭的男人。他的睫毛好长,以前怎么没注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