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着往前走。外面的世界很大,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真希望自己就这么走进这个喧哗吵杂的世界里,藏在里面,没有人能看见我的悲伤,没有人能看见我掉眼泪的样子。
甚至连唐齐铭,也不要看见。
可实际上,上天又一次地跟我开了玩笑,唐齐铭就坐在小区门口的阶梯上。我不知道他怎么就摸到了这里,我从未跟他提起过,甚至包括杨姗姗,我都不曾告诉过她。我也懒得去想这些问题,思考这些问题的本身就很累,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思考、去琢磨。于是,我假装没有看见他,低着头绕过了道。我以为我成功地避掉了唐齐铭,我以为自己悲伤难过的样子不会被他看见,可是我没有。因为我回过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他就跟在我身后。
小区的围栏上爬满了碧绿的爬山虎,叶叶相联,宛如绿色的瀑布。我和唐齐铭就站在这片瀑布的前面,中间的距离也不过五米左右。他把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他说:“江蕙,我们回家好不好?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
“唐齐铭,我没有家。”我提醒他,眼泪就要往外冒出来,但是,我紧咬了牙床,把它们吞了回去。
“不,你有家。”他的声音低沉,“有我的地方就是家,我们走到哪里都有家。”
“唐齐铭!”我大声地打断了他,“我说过,只是一场游戏。”我不想面对他,转过身子就往前走,微风吹拂着围栏上的爬山虎,摇摇晃晃,仿佛伸出手来就可以触摸得到。
“小时候的过家家也是一场游戏。”唐齐铭的声音传到了我耳畔,我不由地停下了脚,“可为什么……为什么你到现在都不肯放下呢?”
唐齐铭真傻,一个男人最愚蠢的地方就是拿自己和另一个人来比较,这也是他们的天性——争强好斗,不甘屈服。可实际上,这样的比较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不管他从哪个角度比,都无法把萧嘉懿从我的心里比下去。有些人,你一旦从心里认定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这一辈子,你心里也只能住得下这么一个人,不管你走到了哪里,都是如此。
微风吹起我的头发,刘海遮住了眼睛,细微的头发散在睫毛上,痒痒的。我想,是时候该把头发剪掉了,只有短发才能适应夏日的炎热。
我懒得说话,于是就这样昂着头,迈着步子往前走。大片大片的人群在我的眼前聚聚散散,我无法知道他们要去哪里,在这里上了公交车,又会在哪里下了公交车,我也无法知道他们过得快乐或者悲伤。因为这个地方叫城市,我们都不过是困在城市里的囚兽,再怎么走,都走不出悲伤的牢笼。
我走的很快,我只想甩掉唐齐铭。所以过马路的时候,我忽略掉了红灯,只顾着往前走。黑色的小轿车就在我的身后来了紧急刹车,司机从窗户外面探出头骂我:“想死啊!”整个马路一连贯地堵塞了,刺耳的车鸣声此消彼长。我竟然忘记了往前走,只是呆呆地站在路边,不懂得躲闪。我想,我是真的想死了,真的想告别这个世界了。
唐齐铭拉着我就往路边走,边走边对人家赔不是。他谦卑的样子很英俊,唇红齿白,不亚于TBV的当红小生。站在他身边,我只会觉得自卑,王馨蕊说的不错,我配不上他,我配不上任何人,这就是我的命。
站在人行道上,我就挣脱掉了唐齐铭的手。路边是一个公园,绿荫遮了满园。我没有地方可以去,就往公园里钻。公园里大多都是老年人,成群结队地聚在一起跳舞或者下棋。我穿过阴凉的灌木林,跑到公园深处的草地上。我以为我甩掉了唐齐铭,可等我回过头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就站在我身后。
他坐在了我身边。我背过了脸,躲着他。他倒也知趣,只是默默地坐着,并不言语。有风拂动树干,发出“呜呜”的声响,巴掌大小的梧桐树叶飘落下来,片片落在眼前。我环抱着膝盖看着那些飘零的叶子,思绪万千。有清脆的童音打乱了我的思绪,我回过神来看见一对七八岁大小的孩子,他们相互品尝着彼此手中的冰激凌,念念有词地发表感慨。“你的冰激凌比我的好吃。”女孩说,男孩立马把冰激凌送到她嘴边,“那你再吃一口。”女孩果真就凑上前咬了一大口,白色的奶油沾染在她的脸上,她没有抹掉,只顾着笑。
我眼眶瞬间就湿润了。我怕唐齐铭看见,就把脸埋在了臂弯里。我脑海里都是萧嘉懿小时候的样子,每次上学的时候他都会偷偷地塞给我两枚糖果,我舍不得吃,就藏在口袋里。每次上课的时候,我总会习惯地摸摸口袋,摸到那两枚糖果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心安。放学之后我们结伴回家,路上的时候我总会摸出拿两枚糖果,这两枚糖果甜润了我们回家的路。
可是时光终究抛弃了我们。它把我们最单纯的时光封锁在了琥珀般的记忆里,在阳光的折射下晶莹透亮、闪闪发光,可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的鲜活、多么的童真,我们都无法再拥有。我们所剩下的只有回忆,泪光闪闪的回忆,就像琥珀一样。
青梅丢了竹马。
一想到这句话我就觉得心口疼痛,也只有在疼痛的时候我才清楚,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