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仁宇,把我攥在手里耍得团团转,你是不是觉得——特好玩儿?”
陆东植站在自己曾经的办公桌旁,一根撬棍在他双手间打转。
手指间染满鲜血,包子脸桃花眼,此刻没有任何表情,一片憎恶的冷然。
黑羽绒服要多厚有多厚,蘑菇头要多绵有多绵。
他背对着办公室屋顶的日光灯,伸右手缓缓划过脸庞。
留下三条不均的血痕,是最妖艳的妆。
背对明朗的灯光,面对曾经信任的男人,从冰冷无情到笑容灿烂,只用了一个瞬间。
眼里映着星河,嘴角挂着太阳。
脸颊三条血痕,又纯又欲又张扬。
psychopath,真正的Jing神变态。
可不是嘛。
像坏掉的小熊软糖,看上去晶莹甜美,捏起来软糯有弹性,等到丢进嘴里才发现辣得钻心。
辣到什么程度呢?
会死的那种。
大风衣、皮手套,即使在没开窗户的办公楼里,徐仁宇的衣摆也兜着风。
仍一丝不苟打着领带,风衣底下是衬衣和笔挺的西装。
没办法,人帅到哪儿都自带气场。
更何况此时还扛着枪。
泵动式双筒霰弹枪。
实木枪托抵在宽阔肩膀上,他扭动颈子,没发出什么奇怪的声响。
漆黑枪口对准的目标,是五个月前他展开攻势,头一回认真追求的人。
陆东植,软柿子,懦夫,蠢蛋。
徐仁宇却把所有的笑容都给了他。
他出钱、他出力、他为他杀人。
他别出心裁地求婚。
那时候又怎么能料到呢?一手调教出的狗,竟开始咬主人。
“陆东植,you fail。”
声音依然动听,只是不够沉静,带着点儿火。
指节扣动扳机,枪管迸发光芒。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小小的仁宇跟着并不喜欢他的父亲,一起上山打猎去。
“要做王的人,自古以来就必须学会拿剑。只有见过血的人,才配坐上王位。”
小仁宇架起枪。
他才和猎枪差不多高。
枪管瞄准一只小鹿,它正在奔逃。
枪口迸发光芒,小鹿倒在地上。
小仁宇走过去,拿匕首划开它的脖颈。
猩红鲜血流淌进碗里,被小仁宇咕嘟嘟喝下去。
腥甜味留在嘴里,滴在心里。
小鹿在流泪,在颤抖,双眼水汪汪。
小仁宇跪在它身旁,望进漆黑的眸子里。
他说:“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黑风衣,皮手套,领带仍旧一丝不苟,风衣底下是笔挺的西装。
徐仁宇的枪已上膛。
枪口对准的,是那人的方向。
陆东植迈步近前去,又伸手握住枪管,抵在他自己心房。
望进决绝的眼睛里,他说:“仁宇啊,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徐仁宇皱紧眉。
扣住扳机的手更加颤抖。
脑海一片空白,他还是开了枪。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我在劝,我该忘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