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的杀伤力我自己也清楚,太子先是怔了会儿,随后把烟一扔,拽着我的手腕把我拖出了房门,利索地甩到了楼道里:赶紧滚!别他妈让我再看见你!
我身上还有点虚,踉跄了一下,扶着墙站稳,见那门已经摔上,便也转身下楼去。
刚走了半层,又听到门被打开,还是那厮,吼:站住!
我只好站住:又干什么?
他冲上来,捏起我的手腕,用那双吊眼气势汹汹地瞪着我:你有病?不知道怎么吵架?这大半夜的你车也没开要往哪走?
我颓了:顾殿
行了!他打断我,和蔼了些:折腾这么半天累不累?回去再说。
我一分钱也没收您。我抓紧楼梯扶手,决定死磕到底:咱能不这么拿我当鸡使吗?
他一愣,随即甩开了我的手腕:真他妈是条狼。转身回去,再度摔上了门。
回去的路也不远,夜风依然chao腻,现在是六点,天已经开始亮了,有上班族匆匆而去,偶尔落下一两只看我,也是用看ji女一样的眼神。
路上经过seven eleven,我进去买了包烟,在旁边西餐厅的露天座椅上歇歇脚。妈的,脚腕被这厮绑了那么长时间,已经在浮肿,疼得人想死。
旁边是个坏掉的灯箱,黑不溜秋得,正好照见我凌乱的长发和脖颈上那些惹人恼火的吻痕。温励说我那个未曾谋面的母亲是白种人,所以,我是混血。
作为一个杂交品种,温励很周正,很惊艳,全都随了优点,包括那伟大的身高和美艳绝lun的蓝眼睛。
至于我,则跟他相反,把他挑剩下的全都长了,大抵就是混血里的败类,最要命的是我自己都看不出来我混过。
唯一一处还算见的人的,大抵就是梁子期所形容的:长得挺乖。
他真是走眼得太厉害了。
回学校时已经快九点,刚从宿舍洗澡换了衣服,画展负责人打电话来,通知我记得参加画展开幕。
我用极其恶劣的态度推掉之后,正睡了两个小时,又被电话吵醒,这次是我那个导师老头:温柔,快来,有人要买你的画!
我心正烦:哪幅啊?
就画你妈那幅。
我妈?我觉醒了一大半:老头你把我妈那幅挂出去了?
那可不!老头气势汹汹:谁敢往家里摆一堆坟头的画,我最得意的就是你,一幅都卖不出去不是叫人看笑话?
老头知道我用钱,是好意,我也就妥协:那你过账呗。
买主要见你!那老头声音低了低:二十万!
二十万买我的画?
温励?
我顿时一阵惊悚,追问道:谁买的?姓什么?
老头嗫嚅:说是你哥的朋友。
温励的朋友?
我没敢吭声,他继续说:说是姓繁,带着一大群跟班,看着好像是盛世那位,你哥怎么还跟那群人有交情?
盛世?
繁盛!